发布时间:2026-06-02
CHDTDZ512/26-QT-001)
一、招标条件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珙县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将机具分别运输至招标方公司驻地(四川省宜宾市珙县孝儿镇珙县电厂)进行试车验收。广安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将机具分别运输至招标方公司驻地(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代市镇广安电厂)进行试车验收。
2.4 招标范围
工程、运输机械-推土机及装载机采购(CHDTD*****)
珙县公司:采购2台履带式推土机(推煤机)(发动机额定功率≥195kw),2台轮式装载机(发动机额定功率≥170kw)。需满足国四以上排放标准,满足国家关于环保要求。每台需提供完整的配套随机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广安公司:采购2台履带式推土机(发动机额定功率≥195kw),1台轮式装载机(发动机额定功率≥170kw)。需满足国四以上排放标准,满足国家关于环保要求。每台需提供完整的配套随机备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同时具有以下业绩要求:
(1)至少具有1项装载机供货业绩;
(2)至少具有1项推土机(推煤机)供货业绩;
同一合同或多个合同同时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均视为有效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并提供代理产品的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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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400-889-6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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