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01
(招标编号:CHDTDZ372/26-CL-001)
一、招标条件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河南省灵宝市朱阳镇境内。
2.2 项目规模:1200MW(4×300MW)。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初拟定供货期为2026年7月1日~2027年12月31日,因工程建设进度或招标进度需调整的,则相应调整供货期。具体交货时间及供应规格、数量以使用人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2.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河南华电灵宝窄口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工程上水库工程标(C1标)、下水库及尾水系统工程标(C2标)、引水系统及厂房工程标(C3标)、机电安装标(EM1标)及其他工程所需各品种、规格的钢材(钢筋、型材)及相应的包装、运输、技术及售后服务等工作;钢材采购总量约为7800吨。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为钢材生产企业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钢材年产能达到300万吨及以上,产能证明应提供钢材生产企业年产能的书面说明、钢材生产线说明及主要设备清单,并加盖生产企业章;
(2)具有有效的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量不少于1.5万吨的钢材合同业绩。投标业绩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具有一家符合上述要求的钢材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独家销售授权,并提供授权生产企业产能证明及有效的钢筋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生产企业与其授权经销商同时投标,授权经销商的投标视为无效;如多个授权经销商同时投标,则该生产企业所有授权的代理经销商投标均视为无效。
10.招标人不接受2023年至2025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代理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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