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19批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SHDL2026050901号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项目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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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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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x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主厂房区域检修用起重设备采购 |
暂定 2026年 9月开始首批交货,2027年 1月底前交付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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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x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智能煤场建设 |
2026年 8月 31日前设备全部到货,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 9月 1日,2026年 12月 31日前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工作,2027年 12月 31日前完成所有接入智慧电厂 MIS系统调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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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采购 |
2026年 10月 30日前供货到漕泾二期项目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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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服务 |
2026年 6月 15日至 2027年 12月 31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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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转运站加装防尘小室施工 |
计划 2026年 6月 15日起进场施工,2026年 7月31日施工完毕(计划工期 50天),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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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规格 |
工期要求 |
建设地点 |
信息服务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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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x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主厂房区域检修用起重设备采购 |
1批 |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 2×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主厂房区域检修用起重设备采购,包括本体、附件、其它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和设备运输及运输保险等。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暂定 2026年 9月开始首批交货,2027年 1月底前交付完毕。 |
上海市海徐路 1001号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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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x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智能煤场建设 |
1批 |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 2×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又称外高桥一厂扩容量替代项目)智能煤场建设,包含输煤系统斗轮机无人值守系统、自动盘煤系统及智慧燃料管控平台等软件及设备、附件、其他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供货与设备运输、运输保险,以及配套安装、调试等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026年 8月 31日前设备全部到货,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 9月 1日,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工作,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接入智慧电厂MIS系统调试工作。 |
上海市海徐路 1001号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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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采购 |
1批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一辆 12吨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采购。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026年10月30日前供货到漕泾二期项目现场。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现场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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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服务 |
1批 |
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办法》(沪住建规范〔2023〕18号)和《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表(2025版)》的通知文件要求,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建设单位,以消防技术交底、消防设计核查、过程质量控制、过程质量验收、竣工消防查验等方式提供全过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服务,确保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满足消防验收要求。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026年 6月 15日至2027年12月 31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现场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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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转运站加装防尘小室施工 |
1批 |
(1)T1、T2、T4转运站加装干雾抑尘装置处加装防尘小室;(2)T2、T4转运站加装高效湿式除尘器;(3)T2转运站BC-2B皮带机液压驱动装置液压油站加装防尘小室;(4)圆形煤场惰化气体充填系统气瓶间加装防雨棚;(5)T4转运站现有微雾抑尘小室及室内设备设施拆除。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计划 2026年 6月 15日起进场施工,2026年7月 31日施工完毕(计划工期50天),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现场 |
5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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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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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x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主厂房区域检修用起重设备采购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经营状况良好;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7.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的产品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2.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3.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需包含 B级及以上桥式起重机;4.具有近 5年内(2021年 01月 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完成至少 2个国内起重量≥50t的桥式起重机的供货(不含改造)并成功投运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①合同(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与规格型号页、主要技术参数页、盖章与签字页等);②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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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海外高桥电厂扩容量替代2x100万千瓦绿色高效煤电项目智能煤场建设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经营状况良好;4.近24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有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 CMMI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4.具有近 10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完工时间为准)国内电厂至少 2个智能煤场或智慧燃料系统新建(或改造)竣工业绩,每个有效业绩(可多个合同)需同时包含:1)斗轮堆取料机无人值守、2)盘煤仪、3)数字化煤场系统,上述业绩均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完工证明(完工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5.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 10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完工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1个工程项目管理业绩(提供证明文件),现场施工期间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6.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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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采购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经营状况良好;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7.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具有自 2021年 1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 1个 10吨及以上干粉泡沫联用消防车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结算票据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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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服务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经营状况良好;4.近24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 同时完成在国家消防救援局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https://shhxf.119.gov.cn)与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上海市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https://js.shxf-119.com/queryservice)中备案,且在上述 2个系统中备案的服务类型需同时具备“消防安全评估”和“维护保养检测”(提供网页查询截图);2.具有符合 DB31/T1380-2022《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质量管理要求》的 CQC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3.具有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 2 个消防查验服务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所提供的合同业绩对应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4.拟派项目经理和团队成员应均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团队成员中应不少于 6人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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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转运站加装防尘小室施工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经营状况良好;4.近24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有近 5年内(自 2021年 1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 2个 600MW等级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输煤系统建筑或安装工程的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结算票据或竣工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4.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年 05月 09日至 2026年 05月 15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8:00-下午 22:00(工作日)上午 ~
下午
~17:30(周末)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请参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
4.3信息服务费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信息服务费,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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