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所属发电企业2025年度大宗物资(次氯酸钠)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31
(招标编号:CHDTDZ065/18-CL-050)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所属发电企业2025年度大宗物资(次氯酸钠)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所属发电企业,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各发电企业所在地。
2.2项目规模:预估4440吨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一年,本项目暂定自2025年到2025年
。
2.4招标范围: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组织集中采购,由下属各企业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办理结算业务。协议数量为根据企业正常生产、发展估算统计(根据生产检修需要分批次供货,非一次性集中供货),实际采购数量在协议期内会因实际需求变化,少于或者多于预估量。无论实际需求量与招标时提供的预测(暂定)数量有多大差异,供方均须按中标单价保证连续供应(不得以完成预估年度用量为由拒绝供货),需方均不对供方进行任何补偿(实际需求量也可能少于预估量),也不对节假日供货或技术服务等额外支付任何费用。计划供货期限:一年,本项目暂定自2025年到2025年
(各项目单位合同期限可能略有偏差)
当本项目中任意一家电厂年度结算金额超过中标金额中该电厂对应金额的1.3倍(即正偏差超过30%)时,该电厂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本项目为区域集采项目,中标人与各基层企业(招标人)分别签订合同;在合同执行期间,如中标人在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下属任何一家基层企业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或未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有权通知下属企业全部解除与中标人的合同,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和各基层企业(招标人)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2025年度大宗物资(次氯酸钠)(CHDTDZ065/18-CL-0505)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5年度大宗物资(次氯酸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必须应具有化学药品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投标产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投标产品。
8.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至今)应具有2项国内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或E级及以上燃气发电机组的次氯酸钠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材料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
9.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10-31 13:56到2024-11-07
4.2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