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第十批施工、设备项目集中招标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大安吉电绿氢能源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20%资本金、80%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两家子镇化工园区建设规模: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其中新能源建设规模 80万千瓦,新建制氢、储氢及一套 18万吨级合成氨装置新能源部分装机 80万千瓦,其中风电 70万千瓦、光伏 10万千瓦:40万千瓦(风电 30万千瓦,光伏 10万千瓦)为自发自用,另外 40万千瓦风电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配套建设 40MW/80MWh储能装置,新建一座 220kV汇集升压站;风电:安装单机容量 5.0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轮毂高度 110米及以上,叶轮直径 190米及以上;光伏:安装 N型 560Wp双玻双面组件,采用平斜单轴支架和组串式逆变器制氢合成氨部分:项目建设 50套 200Nm3/h的 PEM制氢设备,36套 1000Nm3/h碱液制氢设备,建设 20000Nm3/h的空分装置、建设一套年产 18万吨合成氨装置、储氢、储能装置及相关公辅设施,设计年制氢量 3.2万吨、合成氨 18万吨
项目整体进度:服务计划开始时间 2024 年 8月,计划结束时间 2025 年 12 月(具体以工程施工进度为准)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招标信息服务费金额(元) |
1 |
DNYZC-2024-08-01-394-01 |
标段 01: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风电部分)大部件运输道路清障项目 |
分界点至风电场新建主干道路之间的所有大部件(主机、塔筒、叶片等甲供设备)车辆通行协调、清障、树木、电力和通信线杆、广告牌、道路隔离带及房屋拆迁以及大件运输完毕后清障恢复等跟大件运输相关的工作。 |
9月 15日至 10月 20日(实际工期需工程进展) |
1000 |
2 |
DNYZC-2024-08-01-394-02 |
标段 02: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220kV升压站工程施工总承包 |
1.负责 220kV升压站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安装、调试和检测试验等工作。2.负责 220kV升压站范围内除甲供范围(甲供范围详见附件 4:由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清单)的所有设备材料、专用工器具、备品备件等采购,以及所有设备(含甲供设备)接收、卸车、二次倒运、保管、检测、验收工作(含费用),做好出入库管理、使用、发放、回收、移交等工作,收集整理所有设备材料资料并移交档案,负责剩余物资退还及包装物的回收、装车等。具体详见第二卷附件 1:工程承包范围。 |
工期:2024年 9月 15日至 2025年 2月 28日(以现场实际开工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3 |
DNYZC-2024-08-01-394-03 |
标段 03: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总降变电所工程施工总承包 |
1.总降变电所工程设计图纸包含的全部建筑、安装、调试和检测试验等工作。2.负责本标段范围内除甲供范围(甲供范围详见附件 4:由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清单)的所有设备材料、专用工器具、备品备件等采购,以及所有设备(含甲供设备)接收、卸车、二次倒运、保管、检测、验收工作(含费用),做好出入库管理、使用、发放、回收、移交等工作,收集整理所有设备材料资料并移交档案,负责剩余物资退还及包装物的回收、装车等。具体详见第二卷附件 1:工程承包范围。 |
工期:2024年 9月 1日至 2025年 3月 10日(以现场实际开工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4 |
DNYZC-2024-08-01-394-04 |
标段 04: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 |
1.负责本标段 220kV送出线路工程设计图纸包含的全部建筑、安装、调试和检测试验等工作。2.负责本标段勘察设计及技术服务等工作。3.负责本标段范围的所有设备材料、专用工器具、备品备件等采购,以及所有设备接收、卸车、二次倒运、保管、检测、验收工作(含费用),做好出入库管理、使用、发放、回收、移交等工作,收集整理所有设备材料资料并移交档案,负责剩余物资退还及包装物的回收、装车等。4.负责本标段范围内的建设用地的征地和前期手续办理。具体详见第二卷附件 1:工程承包范围。 |
工期:2024年 9月 15日至 2025年 2月 28日(以现场实际开工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5 |
DNYZC-2024-08-01-394-05 |
标段 05: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220kV联络线工程EPC总承包 |
1.负责本标段 220kV联络线工程设计图纸包含的全部建筑、安装、调试和检测试验等工作。2.负责本标段勘察设计及技术服务等工作。3.负责本标段范围的所有设备材料、专用工器具、备品备件等采购,以及所有设备接收、卸车、二次倒运、保管、检测、验收工作(含费用),做好出入库管理、使用、发放、回收、移交等工作,收集整理所有设备材料资料并移交档案,负责剩余物资退还及包装物的回收、装车等。4.负责本标段范围内的建设用地的征地和前期手续办理。具体详见第二卷附件 1:工程承包范围。 |
工期:2024年 9月 15日至 2025年 2月 28日(以现场实际开工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6 |
DNYZC-2024-08-01-394-06 |
标段 06: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配套北区300MW风电、100MW光伏项目工程质量标准化建设管理咨询服务 |
按照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要求做好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配套北区 300MW风电、100MW光伏项目电力工程各单元节点质量管理咨询服务。各阶段质量管理咨询现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首次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咨询、地基部分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咨询、光伏支架安装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咨询、光伏发电单元启动前部分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咨询、塔架吊装部分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咨询、风力发电机组启动前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咨询、总降变工程地基处理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咨询、总降变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前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咨询、总降变受电前监督检查质量管理咨询。 |
地点:大安市两家子镇吉林西部(大安)清洁能源化工产业园和北区300MW风电、100MW光伏项目现场。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机组投入运行。 |
1000 |
7 |
DNYZC-2024-08-01-394-07 |
标段 07:大安规模化风光直流离网制氢创新示范项目土建工程及材料试验检测 |
大安规模化风光直流离网制氢创新示范项目土建工程及材料试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回填材料标准试验及现场压实度检测;桩基础工程(含箱变、电缆桥架):桩基抗压、抗拔、水平静载检测,高应变承载力检测,低应变完整性检测;地网检测,防雷装置检测;钢结构检测;混凝土标养、同养、抗渗、抗冻检测,型钢、埋件、钢筋检测、螺栓连接副检测;集电线路:塔基灌注桩检测,接地电阻检测,回填压实度检测,混凝土标养、同养抗渗检测;钢筋、焊接、地脚螺栓、螺栓连接副检测;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主体结构检测等本项目涉及的全部土建检测内容。 |
2024年 09月 10日至2025年 05月 30日前完成(具体以工程建设进度为准)。 |
1000 |
8 |
DNYZC-2024-08-01-394-08 |
标段 08: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分析化验中心实验台柜及配套系统采购 |
1.实验室台柜:实验台、天平台、试剂架、洗眼器、通风柜等实验家具的供货、安装及调试。2.送排风系统:化验室送排风系统为全新风组合式变风量新风机组、排风机、废气处理装置、通风柜、变风量蝶阀、防火阀等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3.排风控制系统:包括系统的控制仪表,调节阀门,就地控制柜,变频器,控制电缆,远程控制器,风管及附件、风管保温、电气管线等设备的供货、安装及系统调试等。4.气路管路系统: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图纸资料及相关规范和规定,并提供满足于技术规格书和详细设计(施工)图纸要求的汇流排、管道减压器及其相应附件的供货、安装调试等。工程安装完成后,进行性能验收。 |
2024 年 9 月 30 日前具备发货条件,具体到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
1000 |
9 |
DNYZC-2024-08-01-394-09 |
标段 09: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10kV高压变频器装置设备采购 |
10kV,1250kW高压变频器 1套;高压变频器多级模块串联,交直交、高-高方式,高压变频器配置自动旁路柜。(投标人负责提供设备的制造、运输、装车、安装指导、调试指导、培训等)。 |
2024年 9月 30日,具体到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
1000 |
10 |
DNYZC-2024-08-01-394-10 |
标段 10: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冬季临时采暖设施施工采购项目 |
主要施工范围包含锅炉房建设、设备基础建设、临时管线施工、电解槽电伴热带施工、电解槽保温维护、设备维保(电伴热带和取暖设施维保,不含锅炉维保)、风机口封堵、临时堆煤场地面保护及抑尘材料、水电费结算等。 |
1、施工工期要求:2024年 9月 15日开始施工,2024年 10月 15日 2、维保期为 2024年 11月 1日至 2025年 3月 30日。 |
1000 |
11 |
DNYZC-2024-08-01-394-11 |
标段 11: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制氢合成氨增补仪表采购 |
用于制氢合成氨的流量、压力、温度、液位仪表,包括:电磁流量计 2台;涡街流量计 4台;转子流量计 7台;差压液位计2台;压力变送器 19台;一体化温度变送器 2台;压力表8台;双金属温度计 2台。投标人负责提供制氢合成氨部分增补仪表设备采购及运输、装卸、安装指导、调试指导、培训等。 |
2024年 9月 30日,具体到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
1000 |
12 |
DNYZC-2024-08-01-394-12 |
标段 12: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试车临时用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投标人负责提供设备的设计、施工、调试、配合验收等。 |
地点:吉林西部(大安)清洁能源化工产业园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现场。时间:合同签订后 1个月内,具体施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3)投标人近 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6)投标人没有处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标段 01: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风电部分)大部件运输道路清障项目 |
1.基本资格要求:(7)投标人近 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2.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近 5年内具有至少完成 2项道路或线路施工工程业绩(以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为准)。(4)项目经理资格:具有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年龄不超过 55周岁,且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近 5年内应具有至少 1项担任道路或线路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为准)。(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标段 02: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220kV升压站工程施工总承包 |
1.基本资格要求:(7)投标人近 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2.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近 5年内具有至少 2个 220kV及以上升压站或变电站工程已完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或移交生产等业绩证明文件)。(4)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近 5年内具有至少 1个 220kV及以上升压站或变电站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年龄不超过 55周岁(需要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资格证明文件及合同证明及任命函等业绩证明文件)。(5)安全管理人员要求: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名及以上)应持有住建系统安全管理三类人员证件(C证)。(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标段 03: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总降变电所工程施工总承包 |
1.基本资格要求:(7)投标人近 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2.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近 5年内具有至少 2个 220kV及以上升压站或变电站工程已完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或移交生产等业绩证明文件)。(4)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近 5年内具有至少 1个 220kV及以上升压站或变电站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年龄不超过 55周岁(需要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资格证明文件及合同证明及任命函等业绩证明文件)。(5)安全管理人员要求: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名及以上)应持有住建系统安全管理三类人员证件(C证)。(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
标段 04: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 |
1.基本资格要求:(7)投标人近 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2.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处于有效期内。(2)投标人近 5年内具有至少 2个 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 EPC总承包已完工程业绩或设计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近 5年内具有至少 1个 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年龄不超过 55周岁(需要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资格证明文件及合同证明及任命函等业绩证明文件)。(4)安全管理人员要求: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名及以上)应持有住建系统安全管理三类人员证件(C证)。(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签订盖章版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可为施工企业或者为设计单位,各联合体成员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联合体成员不允许超过两家。(6)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提供近 5年内 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 EPC总承包业绩至少 2份(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7)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需提供近 5年内 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设计业绩至少 2份(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 |
5 |
标段 05: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220kV联络线工程EPC总承包 |
1.基本资格要求:(7)投标人近 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2.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处于有效期内。(2)投标人近 5年内具有至少 2个 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 EPC总承包已完工程业绩或设计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近 5年内具有至少 1个 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年龄不超过 55周岁(需要提供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资格证明文件及合同证明及任命函等业绩证明文件)。(4)安全管理人员要求: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名及以上)应持有住建系统安全管理三类人员证件(C证)。(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签订盖章版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可为施工企业或者为设计单位,各联合体成员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联合体成员不允许超过两家。(6)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提供近 5年内 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 EPC总承包业绩至少 2份(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7)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需提供近 5年内 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设计业绩至少 2份(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 |
6 |
标段 06: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配套北区300MW风电、100MW光伏项目工程质量标准化建设管理咨询服务 |
2.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投标人近 5年至少具有 2项电力工程工程质量管理咨询服务合同完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等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内需包含服务范围、签字页复印件和投运证明文件)。(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
标段 07:大安规模化风光直流离网制氢创新示范项目土建工程及材料试验检测 |
2.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市政工程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且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近 5年内具有至少 2份风电或光伏项目土建工程及材料试验检测类服务业绩(业绩内容至少包括桩基检测、建筑材料检测、防雷接地检测;业绩证明包括首页、内容页、盖章页、项目负责人页)。(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 |
标段 08: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分析化验中心实验台柜及配套系统采购 |
2.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近 5年内应至少具有 2个实验台柜及配套系统供货业绩,合同供货范围包括送排风系统、实验台柜、仪器气路管路,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9 |
标段 09: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10kV高压变频器装置设备采购 |
2.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设备生产厂家。(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投标人近 5年内具有至少 2套国内 10kV高压变频器装置供货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复印件(包含封面、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4)投标人应提供与所招标型号相同/相近的、有效的高压变频器型式试验报告,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0 |
标段 10: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冬季临时采暖设施施工采购项目 |
1.基本资格要求:(7)投标人近 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2.专项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近 5年内具有至少 1项合同额 100万元及以上机电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包含封面、合同范围、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4)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证,且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近 5年有 1个及以上的类似工程项目负责人履历。并注册于本公司(提供社保证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1 |
标段 11: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制氢合成氨增补仪表采购 |
2.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为仪表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2)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有效代理授权证明文件,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4)投标人近 5年内具有至少 2项仪表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2 |
标段 12: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试车临时用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1.基本资格要求:(7)投标人近 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2. 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处于有效期内。(2)投标人项目经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安全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投标人需提供近 5年内配电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或 EPC总承包的合同或设计业绩至少 2份(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签订盖章版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可为施工企业或者为设计单位,各联合体成员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联合体成员不允许超过两家。(5)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提供近 5年内配电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或 EPC的合同业绩至少 2份(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6)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需提供近 5年内配电工程项目设计业绩至少 2份(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封面、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 08月 12日 23时 59分至 2024年 08月 20日 00时 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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