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11-02
(招标编号:CHDTDZ1297/26-ZB-001)
一、招标条件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满都拉镇 。
2.2 项目规模: 内蒙古华电达茂旗30万千瓦风电装备实验实证项目,规划建设风电容量300MW,本期一次建成。按照以上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30万千瓦风电,其中25万千瓦安装10MW风电机组,叶轮直径230m及以上,剩余5万千瓦容量安装8MW-16MW实验实证风电机组,配套新建1座220kV升压站。风电经35kV集电线路汇集后接入新建220kV升压站35kV侧,本项目新建升压站通过单回220kV线路接入开林河500kV变电站#3、#4主变系统220kV侧,线路长度约32km,导线型号暂按JL/G1A-2×400考虑。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于2027年6月30日前全部机组投运。暂定计划2026年11月20日前开工,2027年5月20日前完工,暂定工期约18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2)施工总承包-PC施工二标段(CHDTDZ1297/26-ZB-001002):191.5MW风电19台风机,其中包含3台试验机型的PC总承包工程,除甲供设备[风力发电机组、塔架(含锚栓、锚板)、箱变、主变、GIS、电缆接头(包括中间头、终端头,且必须由电缆附件原厂家施工)]外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191.5MW风电工程(不含220kV升压站及升压站进场道路)所有范围内建筑、安装、调试、涉网试验等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日期为准)应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1)至少2项单体项目100MW及以上陆上风电工程施工(或EPC、PC)总承包投运业绩;
(2)至少1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工程施工(或EPC、PC)总承包投运业绩。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原件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施工总承包-PC施工二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3项单体项目100MW及以上陆上风电工程施工(或EPC、PC)总承包投运业绩。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原件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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