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广东公司汕头公司11-12月(粉煤灰、炉渣、石膏)处置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X-202610-006692
二、采购单名称:汕头华电发电有限公司11-12月(粉煤灰、炉渣、石膏)处置服务
三、采购代理机构: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广东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6-10-30 20:00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6-11-11
九、备注:
十、采购清单
|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
| 1 | 汕头华电发电有限公司 | 2026年11-12月工业固废(粉煤灰、炉渣、石膏)处置服务 | 6%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 应答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应答;
5. 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应答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 应答方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与火力发电厂签订的工业固废(粉煤灰或炉渣或石膏)承接或综合利用处置的合同业绩。 本条款所称“综合利用处置”,指应答方或委托单位对电厂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进行接收、转运,并用于建材生产、路基回填、矿山修复等资源化利用;单纯外运填埋、废弃处置不属于本业绩认定范围。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8. 应答方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提供与具备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并提供对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
十二、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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