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部分粗灰综合利用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X-202609-004705
二、采购单名称: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部分粗灰综合利用服务项目
三、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6-09-18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6-09-29
九、备注:
十、采购清单
|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
| 1 | 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 | 粗灰 | 6%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 应答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应答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 环保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终端用户,具备火电厂粉煤灰综合开发利用的相关资质与技术能力,综合利用规模以环评批复的最大许可量为准,不得超范围利用。需提供以下备查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 (2)企业简介; (3)企业近两年生产经营情况(如新投产企业,则无需提供); (4)原料掺配证明及工艺技术说明; (5)网上备案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无网上备案的必须提供县级以上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 (6)排污许可证; (7)生产厂房、设备、生产线图片;
8. 投标人拥有符合环保要求的粉煤灰库,且满足本项目要求(提供储存场地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以及储存场地的现场实物照片等复印件)
9. 投标人须提供符合交通、运管等有关规定的粉煤灰运输车辆;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及自有或租赁的运输车辆的行驶证,若为租赁车辆,提供已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或意向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至2026年12月31日及以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0.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十二、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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