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2026年10月份粉煤灰处置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X-202609-003690
二、采购单名称:2026年10月份粉煤灰处置服务
三、采购代理机构: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6-09-15 0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6-10-01
九、备注:
十、采购清单
|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
| 1 | 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 | 2026年10月份粉煤灰处置服务 | 9%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响应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响应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
5. 响应单位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响应单位为固废终端利用单位或处置单位,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能力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环评批复或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相关资料。
7. 响应单位如由中间商与具备综合利用或处置能力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中间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能力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运输、仓储、建筑材料购销等任意一项);同时提供与具备综合利用或处置能力的单位签订的合同,并提供合同相对方满足固废综合利用或处置要求的合法证明材料,合法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单位相关营业执照、环评批复或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相关资料。
8. 响应单位需具备2万吨以上粉煤灰仓储能力(如响应单位仓储场地为租赁仓储场地需提供租赁合同及仓储方营业执照、环评批复或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相关资料)。
9. 供应商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其委托的固废运输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需提供证明)。
10. 业绩要求:响应单位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有1项及以上粉煤灰综合利用业绩(含运输、仓储、购销等任意一项),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联合体参与时,牵头单位应满足此要求。)
1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需明确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谈判协议。
12. 其它要求:无。
十二、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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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400-889-6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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