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07
(招标编号:CHDTDZ885/26-QT-002)
一、招标条件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江陵经开区。
2.2项目规模:本项目是湖北“电化长江”绿色智能船舶产业示范项目,拟建设4工位船用箱式电源充电桩,并配套建设13.49725MWp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设计周期为30个日历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设计人将满足发包人招标及施工要求的最终版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交付至指定地点并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合格之日止。
2.4 招标范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同时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须具有不少于2项已投运的装机容量10MW及以上光伏项目勘察设计(或EPC)业绩,且同时具有不少于1项已投运的装机容量4MW/8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勘察设计(或EPC)业绩。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且每项业绩的合同材料与投运证明材料均须符合要求,方可计为一项有效业绩: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工作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2)投运证明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至少1张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过程结算发票(发票须备注有项目名称)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3)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身份参与的业绩,须一并提供联合体协议扫描件,仅认定其在联合体协议中实际承担且完成的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相对应的工作部分。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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