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联合(北京)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京津新能源区域中心车辆租赁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X-202607-000507
二、采购单名称:京津新能源区域中心车辆租赁服务
三、采购代理机构:华电联合(北京)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6-07-06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6-07-10
十、采购清单
|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
| 1 | 华电联合(北京)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京津新能源区域中心车辆租赁服务 | 13%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响应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
5. 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 供应商应必须具有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或经营备案表,尚未实施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的地区,需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其他资质证书及尚未实施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的通知或说明。(供应商提供控股公司或子公司的车辆时,还需提供供应商及控股公司或子公司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或经营备案表)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8. 车龄不超过6年,行车公里数不超过6万公里。(请提供清晰的:①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免检车辆超过两年,需提供检验标志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②车辆行驶里程数截图。)
9. “车辆“车、证、人(单位)”必须一致(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行驶证中“所有人”名称为供应商、供应商分公司或供应商子公司均可;若车辆行驶证为个人,还需附上个人与车辆租赁公司的委托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若为新购置车辆,供应商需提供车辆购置发票作为响应依据。(如无法提供购置发票,可提供新车承诺书、保证书等类型材料作为响应依据,但需保证在采购方使用前能够提供对应型号的车辆,后补购置发票)
10. 车辆购置价不超过15万(需提供车辆购置发票或付款截图或支付凭证或者其它证明资料)
十二、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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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400-889-6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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