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SHDL2026061501号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项目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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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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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热力公司2026-2029年热网系统运行服务(3年) |
服务期限为三年,暂定服务期为 2026年 08月 01日至 2029年 07月 31日,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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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外高桥电厂循环水泵导叶体等部件采购(流标重招) |
材料类: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25天内交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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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长兴岛电厂2026年液态二氧化碳保供采购(流标重招) |
服务期限为 1年。计划 2026.8.1-2027.7.31具体供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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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吴泾电厂9号炉低低温省煤器改造 |
计划工期:预计 2026年 8月 1日至 2026年 11月30日。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召开设计联络会及初步设计;两周内完成施工图设计;60个自然日内完成设备材料制造供货;2026年 10月 08日前完成低低温省煤器及脱硝结构框架强度校核及鉴定,对需要加固的部位进行重新加固;2026年 10月 10日至 11月 30日完成 9号炉低低温省煤器旧设备拆除及新设备施工、调试等全部工作。具体起止时间根据招标人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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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闵行电厂2026-2027年度技术监督服务(18个月) |
2026年 7月 1日-2027年 12月 31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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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漕泾热电漕泾二期供热工程总承包 |
服务期限为 4个月。计划工期:2026年 7月 31日至 2026年 11月 30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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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田集电厂1-4号机组放灰、放渣等现场服务(3年) |
计划自 2026年 10月 1日起至 2029年 9月 30日止,实际服务开始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如有变化,则按上述期限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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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田集电厂1-4号炉石子煤处置(3年) |
计划自 2026年 10月 1日起至 2029年 9月 30日止,实际服务开始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如有变化,则按上述期限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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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田集电厂2026-2028年度工业电视系统、多媒体系统等维护(三年) |
本项目日常维护(三年)计划于 2026年 09月 01日起至 2029年 8月 31日止,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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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田集电厂2027-2029年度1-4号机组脱硫、脱硝 CEMS日常维护(三年) |
计划于 2027年 01月 01日起至 2029年 12月 31日止,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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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上海翔安电力航运有限公司2027-2030年度航运配套业务服务(三年) |
服务期限为三年。自 2027年 2月 1日至 2030年 1月 31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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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漕泾电厂石灰石球磨机增容改造建筑、安装工程 |
2026年 8月 15日至 2027年 1月 31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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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规格 |
工期要求 |
建设地点 |
信息服务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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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NYZC-2026-06-11-019-01 |
热力公司2026-2029年热网系统运行服务(3年) |
1批 |
供汽系统(外高桥发电一厂、二厂、三厂供汽进调压站一次阀及阀后供汽热网管道等,包括但不限于一号调压站供汽系统、二号调压站供汽系统、三号调压站供汽系统、供热A/B/C母管及支线管)、竹园污泥一期供热管道、竹园污泥二期、四期(部分)供热管道的运行、巡检、监测、操作及相关的管理工作、巡检车辆配置等,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服务期限为三年,暂定服务期为 2026年 08月01日至2029年 07月 31日,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 1081号及厂外供热管道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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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NYZC-2026-06-11-019-02 |
外高桥电厂循环水泵导叶体等部件采购(流标重招) |
1批 |
外高桥电厂循环水泵导叶体等部件采购,包括供货范围内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配合和进行方案优化工作等。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材料类: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25天内交货;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 1001号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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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NYZC-2026-06-11-019-03 |
长兴岛电厂2026年液态二氧化碳保供采购(流标重招) |
1批 |
长兴岛电厂 2026年液态二氧化碳保供采购,按 1年预估,包括工业液体二氧化碳的供货、运输、安全保证、指导监督、品质保证和售后服务等。(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服务期限为 1年。计划2026.8.1-2027.7.31具体供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岛江南大道2468号,上海江南长兴造船有限责任公司二氧化碳储罐区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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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NYZC-2026-06-11-019-04 |
吴泾电厂9号炉低低温省煤器改造 |
1批 |
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吴泾热电厂 9号炉低低温省煤器改造。包括工程设计、支撑结构根据结构强度校核与鉴定结果进行加固处理、旧设备拆除、设备材料供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系统调试。(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计划工期:预计2026年 8月 1日至2026年11月 30日。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召开设计联络会及初步设计;两周内完成施工图设计;60个自然日内完成设备材料制造供货;2026年10月08日前完成低低温省煤器及脱硝结构框架强度校核及鉴定,对需要加固的部位进行重新加固;2026年10月10日至11月30日完成 9号炉低低温省煤器旧设备拆除及新设备施工、调试等全部工作。具体起止时间根据招标人通知为准。 |
上海市闵行区龙吴路 5060号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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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DNYZC-2026-06-11-019-05 |
闵行电厂2026-2027年度技术监督服务(18个月) |
1批 |
根据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统筹资源实施方案》(国家电投技监函[2023]54号)要求,充分发挥技术监督对安全生产、经济运行、技术进步的支撑和保障,需进行闵行电厂技术监督服务,对闵行电厂开展技术监督分析、监测、评价、试验、检验等内容。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026年 7月 1日-2027年 12月 31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
上海市闵行区文井路 1号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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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DNYZC-2026-06-11-019-06 |
漕泾热电漕泾二期供热工程总承包 |
1批 |
漕泾热电漕泾二期供热工程总承包,包含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以及质量缺陷期的维修等全部工作,工程范围是(1)建设一座蒸汽计量站:位于漕泾二期厂区内,以及一根DN500的高压蒸汽管道及配套的阀门、仪表与控制系统,将计量站的监控信号与数据独立输送至漕泾热电控制室(包含不限于手动隔离阀,电动调节阀,流量计,管托、温度压力测点,控制系统,电缆桥架及线缆、光纤,疏水装置和保温等相应设备安装);(2)敷设一根 DN500供热管道,管道起点为上述计量站,沿南河西路公共管廊向东铺设,终点至南河路与天华路交叉口,以实现蒸汽供应(包含不限于管件、阀门、管托、疏水装置和保温及管道固定支架土建支墩等建设内容);(3)负责所有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装施工必须履行的告知、报监等法定工作,以及按照招标方要求进行工程竣工资料档案、整理、制作、归档。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服务期限为 4个月。计划工期:2026年 7月 31日至2026年11月 30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
上海化学工业区漕泾二期厂区、南河西路、西河路、南河路等指定区域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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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DNYZC-2026-06-11-019-07 |
田集电厂1-4号机组放灰、放渣等现场服务(3年) |
1批 |
田集电厂 1-4号机组放灰、放渣等现场服务(3年)等服务。主要工作范围:1-4号机组灰库、渣仓卸料操作;一、二期干灰分选系统设备启停操作、巡检监视、调节及记录抄表;灰库、渣仓区域及西门纬十路(经九路至西门外和谐大道段)卫生清洁。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计划自2026年10月 1日起至2029年 9月 30日止,实际服务开始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如有变化,则按上述期限调整。 |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田集发电厂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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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DNYZC-2026-06-11-019-08 |
田集电厂1-4号炉石子煤处置(3年) |
1批 |
田集电厂 1-4号炉石子煤处置(3年),石子煤清理、堆放、以及转运出厂。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计划自2026年10月 1日起至2029年 9月 30日止,实际服务开始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如有变化,则按上述期限调整。 |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田集发电厂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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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DNYZC-2026-06-11-019-09 |
田集电厂2026-2028年度工业电视系统、多媒体系统等维护(三年) |
1批 |
淮沪煤电(电力)有限公司田集电厂工业电视系统、多媒体系统、安防监控系统、电子围栏系统、网络信息系统、终端及外设、全厂通讯远动系统等维护(三年),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日常点巡检,维护消缺,文明卫生,配合工作等。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本项目日常维护(三年)计划于 2026年 09月 01日起至2029年 8月 31日止,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田集电厂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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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DNYZC-2026-06-11-019-10 |
田集电厂2027-2029年度1-4号机组脱硫、脱硝 CEMS日常维护(三年) |
1批 |
田集电厂2027-2029年度 1-4号机组脱硫、脱硝 CEMS系统日常维护、PM2.5、PM10环境监测站维护服务(三年),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日常点巡检,维护消缺,文明卫生,配合工作等。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计划于2027年01月0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田集电厂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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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DNYZC-2026-06-11-019-11 |
上海翔安电力航运有限公司2027-2030年度航运配套业务服务(三年) |
1批 |
满足业主代理业务生产所需的配套服务;船用物资配送及船用物资堆放场地等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服务期限为三年。自 2027年 2月1日至2030年 1月 31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
上海市徐汇区龙吴路 2900弄 300号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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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DNYZC-2026-06-11-019-12 |
漕泾电厂石灰石球磨机增容改造建筑、安装工程 |
1批 |
主要是在漕泾一期原制浆系统位置对现有球磨机制浆系统进行扩建,包含提供石灰石球磨机增容改造项目的设备、建设、安装、调试、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以及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技术服务(含外方技术服务、培训等)等。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2026年 8月 15日至 2027年 1月 31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
上海市金山区漫华路 8号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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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编号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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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NYZC-2026-06-11-019-01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经营状况良好;4.近24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近 3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服务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 1个热网运行或维护业绩或 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运行或维护业绩(包括服务期已满 1年的正在进行中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等)、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2.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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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NYZC-2026-06-11-019-02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经营状况良好;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7.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近 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少 2个 300MW及以上机组循环水泵整泵或主要部件加工制造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等)、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成功超过 1年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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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NYZC-2026-06-11-019-03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经营状况良好;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7.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需包含二氧化碳(液态);2.投标人应提供所供产品生产厂家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包括本标段相应产品;3.投标人或受投标人委托进行运输的第三方,需满足以下运输及证件要求:岛外运输至岛内的,须采用海运方式,提供海运环节运输证明(拖轮伴航服务协议、长兴公共货运码头装卸服务协议、危险品车辆过江运输协议)。海运的相关主体应具备相应危险化学品海运资质及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件;岛内运输由投标人自行安排,投标人或其委托的岛内运输第三方应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运输车辆危化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及危化品驾驶证、押运证等相关证件。若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进行运输的,还应提供与第三方的委托运输协议等文件;4.近 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供货时间为准)完成至少 2个工业液体二氧化碳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等)、投运证明(第三方性能试验报告、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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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NYZC-2026-06-11-019-04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经营状况良好;4.近24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近 10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至少 2个 300MW及以上机组真空热管换热器 EPC总承包业绩(不接受搪瓷业绩、径向热管业绩、三维肋片业绩),并成功运行 3年及以上(提供 3年投运证明(一个合同算一个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等)、履约证明(竣工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4.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安装专业)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5.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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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DNYZC-2026-06-11-019-05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经营状况良好;4.近24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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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DNYZC-2026-06-11-019-06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经营状况良好;4.近24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2.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压力管道安装 GC2等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近 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 2个热网管道工程或者 2个工业管道安装工程的同类业绩,或者上述两类工程各完成至少 1个的同类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等)、履约证明(竣工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5.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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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DNYZC-2026-06-11-019-07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经营状况良好;4.近 24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5.近 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近 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服务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 2个燃煤电厂灰渣处置项目服务业绩,包括服务期已满 1年的正在进行中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等)、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3.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安全培训合格证书;;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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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DNYZC-2026-06-11-019-08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经营状况良好;4.近24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近 3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 1个燃煤电厂石子煤处置服务业绩,包括服务期已满 1年的正在进行中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等)、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3.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安全培训合格证书;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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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DNYZC-2026-06-11-019-09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经营状况良好;4.近24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近 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服务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 2个工业电视系统等维护业绩或相似工程业绩,包括服务期已满 1年的正在进行中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等)、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3.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安全培训合格证书;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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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YZC-2026-06-11-019-10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经营状况良好;4.近24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近 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服务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 2个 300MW以上等级火电机组 CEMS系统安装或维护业绩,包括服务期已满 1年的正在进行中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等)、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3.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安全培训合格证书;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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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YZC-2026-06-11-019-11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经营状况良好;4.近24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投标人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服务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 2个航运配套业务服务或生产后勤保障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等)、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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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YZC-2026-06-11-019-12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经营状况良好;4.近24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5.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近 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 2个 6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脱硫系统或石灰浆液系统安装或改造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等)、履约证明(竣工验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4.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5.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年 06月 15日至 2026年 06月 23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8:00-下午 22:00(工作日)上午 ~
下午
~17:30(周末)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请参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
4.3信息服务费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信息服务费,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dlswzb@dlswz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