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公司公主岭储能项目二期(120MW/240MWh)建安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30
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公司公主岭储能项目二期(120MW/240MWh)建安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4-3-548)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1.招标条件
本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公司公主岭储能项目二期(120MW/240MWh)建安施工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公主岭新兴能源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公主岭大岭镇境内
2.2建设规模:本工程设计规划建设235MW/470MWh储能系统,由华能公主岭新兴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一期115MW/230MWh工程已投产,本工程为扩建二期120MW/240MWh工程,储能系统由5套24MW/48MWh高压直挂式储能设备组成,以5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主变低压母线。
2.3施工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公主岭市大岭镇境内
2.4计划工期:本体工程计划于2026年开工,2026年
前完成本工程范围内升压站的土建施工、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等所有工作,总体工期为75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公司公主岭储能项目二期(120MW/240MWh)建安施工工程。
2.5.1主变及储能设备防火墙、SVG、接地变、主变及高压侧出线、冷却水池及设备基础开挖、浇筑、回填,场区内部道路施工及修复,建筑物沉降观测点的制作及观测,储能设备预制管桩基础施工;
2.5.2自用光伏施工;
2.5.3电缆沟(或电缆隧道)及盖板施工;
2.5.4升压站站内所有电缆敷设及接线;
2.5.5接地网施工(含构造电气二次系统等电位接地网)接地电阻应满足技术要求、施工材料采买,施工结束后委托具有电力系统相关资质的检验单位(满足验收条件)进行升压站接地网检测并由其出具测试报告,包括施工图审查及检测单位检测、验收费用;
2.5.6主变安装、GIS安装,SVG安装、主变构架、升压站内电缆桥架、电缆保护管、设备标识牌、相序牌、警示牌的安装制作(参考国家电力标准图集,具体由招标人审定)、电缆敷设及防火封堵、防火墙及防火涂料施工,根据电气设备交接试验规程具体要求完成站内所有电气设备交接试验(含特殊试验)并提交合格的符合规范要求的试验报告,需充分考虑电网公司要求;
2.5.7消防系统扩建(含地下、墙内隐蔽部分管道、阀门、消防栓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含升压站消防系统设计提交当地消防部门审查和备案。工程完工后负责取得消防主管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负责一年质保期内的修复维护工作。
2.5.8配合升压站设备参数统计、升压站并网验收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2.5.9本招标范围不含:储能项目工程监理、设备监理、华能质量监督检查、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监理、监测规划、安全设施、职业卫生、档案验收、并网验收、消防验收等工作。以上(含已经列出的招标范围不含的内容)现场各类验收检查会议工作、提交资料、会议费、专家评审费及专家交通费均由投标方负责承担。
2.5.10储能电站场区内道路工程:道路路基挖填、路面工程、道路防护、安全标识、道路排水设施;弃土弃渣处理(含外运及弃渣场治理);工程满足环保、水保验收要求;负责该储能项目施工期间及一年质保期内施工道路的修复维护工作;负责本工程道路坐标点位复测、放线工作。
2.5.11乙方负责上述施工外,还应包括施工的内容分述如下(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完成甲方为整体项目创优、达标投产、竣工验收以及其他要求配合的全部工作。
2)负责并网前与电网有关的手续、工程相关检测及验收、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协调省电力公司、市供电公司完成图纸会审,组织召开各类验收会议。
3)施工用电及施工用水由甲方提供,投标方需提供临时用电配电箱,安装电能表作为收费依据。
4)负责本合同所有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的到货验收、卸货、保管,建设期乙方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及工伤保险;
5)配合甲方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设施施工验收,配合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验收、环境保护监测与验收、档案验收,负责通过消防验收;
6)配合工程相关检测及验收、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
7)设备接地及常规接地装置工程。
8)埋设件的制作、安装工程。
9)施工及试运行所必须的安全设施、工器具、标示牌。
10)在工程量分项清单中未列出的,但确实是工程范围中(依据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应该有的,完成本工程所要求的,均应由乙方负责,以及所有的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护、与移交期间检验与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且包含并不限于此。
11)配合业主方开展智慧基建系统应用。
2.5.12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5.13本标段土建、安装材料检测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相关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2.5.14甲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有权适当调整工程内容及范围。但应书面通知承包单位,承包单位应无条件接受。如发生费用增减,按合同费用调整原则执行。
2.5.15本招标文件中如有漏列的设备、材料、服务及协调事项,确为实现本标段工程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服务等所必须的,均属于本招标范围由投标人提供;在工程量分项清单中未列出的,但确实是工程范围中应该有的,完成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均应由投标人负责,以及所有的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护、与移交期间检验与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且包含并不限于此。
2.5.16需要对施工区域安装围栏,避免影响生产区域日常生产工作,费用包含在工程总价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承装类二级及以上、承试类二级及以上),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近5年(2021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220kV及以上变电站(或汇集站)建设工程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其他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近5年(2021年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1项新能源或储能施工业绩(附任命文件或合同等能体现出负责人姓名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需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有效期内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未在有效期内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9时00分起至2026年
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电子招标】
4.2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4.6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招标】
5.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时00分;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