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DNYZC-2026-04-29-072-01
受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买方):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立项情况:本项目已立项项目
资金来源:本项目由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施工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熔铸分厂二期现有铸轧生产线布袋式除尘环保设备一台,主要用于铸轧#1、#2 熔炼炉(50t),#1 至#4 保温炉(25t)烟尘收集处理熔炼炉、保温炉设计为半密闭式吸尘罩,除尘器配备的风机容量小,通风量无法满足工况需求,吸力不足,净气室内滤袋龙骨、壁板、喷吹管、提升闸板锈蚀严重,导致内室结构材料破裂和串烟直排现象结合当前国家环保政策要求及环保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保障环保设备稳定高效运行,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通过大修,将炉内高温烟气经规范处理后汇入除尘器,从根本上实现烟气合规排放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备货期 25 个自然日,施工期自开工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 55个自然日,调试及培训期 20 个自然日,累计工期 100 个自然日(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 7 个自然日内供货到场并组织人员进场完成开工手续的办理,逾期未完成开工手续办理或未到货的,自第 8 个自然日起计入工期延误,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熔铸分厂铸轧炉组烟气除尘系统改造项目,项目范围包括:整套除尘系统现场勘查、规划制造、设备采购、基础施工、安装调试和竣工验收
(1)原有烟气除尘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拆除,新除尘系统的规划制造、基础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
(2)原有直排烟囱的拆除及地下烟道连接口封堵,地下烟道与除尘器入口管道对接,对原有地下管道进行清理,确保所有烟气通过除尘器过滤排放
(3)铸轧 2 台 50T 矩形燃气炉、4 台 25T 倾动燃气炉,共计 6 台炉的集烟罩技术改造,同时对 2 台矩形燃气炉入液口加装集烟罩,实现炉门开启、入料工艺操作时,收集粉尘烟气
3.1 铸轧 2 台熔炼炉(50t)烟气收集罩 2 套,按炉门尺寸 10750mmx3000mm 考虑,优化改造配套管路 100 米,管径φ1200mm,电动阀及闸板 4 套(两套耐温 250°C、两套耐温 1250°C,行程可调),负压表 2 块,传感器 2 套
3.2 入液口烟气收尘罩 2 套,配套管路 50 米,管径φ500mm,电动阀及闸板 2 套,行程可调,耐温 600°C,负压表 2 块,传感器 2 套
3.3 四台保温炉(25t)烟气收集罩 4 套,按炉门尺寸 7500mmx3000mm 考虑,配套管路 100米,管径φ1000mm,电动阀及闸板 8 套(4 套耐温 250°C、4 套耐温 1250°C,行程可调),配置负压表 4 块,传感器 4 套
3.4 室外排烟管道 50 米,管径φ1800mm,电动阀及闸板 2 套,行程可调,耐温 250°C,负压表 2 块,传感器 2 套
(4)除尘器安装室外,需新增预处理器,采用旋风除尘器,除尘器前端设计安装,必须充分论证熔炉产生的烟气温度高,火星多、烟气温度波动大等特点,同时不得有冷凝水、火星进入除尘器设振打装置,可满足炉台烟气除尘需求的风机设备和出口排风阀自控,具备节能变频控制
(5)烟囱不低于 20 米,管径Φ2020mm,除尘器出风口接口开始至地下烟道入口除尘器及烟囱排口有检测装置,配套检修平台及爬梯
(6)提供工程项目相关所需压缩空气控制阀站及相关附属设备(油水分离器、储气罐、气源管路及安全附件),供气装置配置减压装置(减压阀,分水滤气器、阀门等),配套 2m³、0.8MPa 储气罐 1 套,含配套阀门、安全阀、排污阀及压力表等压力容器办理特种设备的报备、登记、检验、校验手续
(7)引风机风机风量≮165000m³/h,全压≮5600Pa,室外安装(加装防雨棚、照明),配套电机变频启动调速功能,配减震型钢框架、混凝土基础,旧除尘器风机设备设施基础的拆除;电机采用变频电机、轴承箱设置测温测振,电机功率≮400KW,转速 1450r/min
(8)更换电源侧低配室匹配的母线柜(含电度表、电流、电压、断路器)一套,提供工程项目相关所需的动力电源电缆 400 米,采用 YJV-0.6/1kV 3×240mm2+1×120mm2 电缆供电新建配电室至现场设备的电控柜、电缆、电气部件、控制系统(包含上位机、编程器、风机柜、PLC 柜、电源柜、现场操作箱、转接箱及现场所有控制电缆)
(9)室外修建砖混结构除尘电控室 6m*5m*5m(长宽高)(含窗户、照明、通风设施、地板砖等)
(10)承包商编制调试试运方案,主体设备及附属设备需单独调试试运,分项试运合格后组织对烟气除尘系统的性能测试,对除尘烟囱排放和六台炉区域颗粒物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11)所有除尘系统安装具备条件的土建施工由承包商实施,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要求,施工过程中相关辅材由承包商提供
(12)现场拆卸的废旧物资由承包商转运到业主方制定的地方,拆卸及施工过程产生的垃圾由承包商合规处置具体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6)投标人没有处于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 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投标人具有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2 个及以上相同或相似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名盖章页);(5)投标人拟派一名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资格证,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6)投标人拟派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 4 月 29 日至 2026 年 5 月 8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4.3 招标文件价格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信息服务费 500 元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dlswzb@dlswz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