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28
(招标编号:CHDT00001/26-QT-118
一、招标条件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北京市密云区。
2.2 项目规模:由高培中心承办,需要辅助服务的各类培训班。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
2.4 招标范围
(2)项目管理-标段2:培训场地租赁及物资供应辅助服务项目(CHDT00001/26-QT-118002):由高培中心承办的各类培训班,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场地租赁、场地布景及培训物料采购等辅助服务。
(3)项目管理-标段3:班级团队建设辅助服务项目(CHDT00001/26-QT-118003):由高培中心承办的各类培训班,需要进行团队建设及其他教学辅助服务的,包括但不限于沙盘、班级文体活动、体验式教学等活动。
(4)项目管理-标段4:培训项目教务管理辅助服务项目(CHDT00001/26-QT-118004):由高培中心承办的各类培训班,包括但不限于教务管理、培训宣传、外部高端师资聘请及其他相关教务辅助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两项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辅助服务相关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业绩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服务范围、规模(体现人数、天数)、服务时间等关键信息。
(1)业绩时间以服务开始时间为准;
(2)同一个培训班分多期开展的,认定为一项业绩;
(3)证明材料可以是合同或加盖甲方公章的相关证明等,证明材料中缺失服务范围、规模(体现人数、天数)、服务时间等关键信息的,按无效业绩认定。
【项目管理-标段2:培训场地租赁及物资供应辅助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三项具有一定规模的培训场地租赁相关服务业绩或具有一定规模的物资供应相关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业绩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服务范围、规模(体现人数、天数)、服务时间、合同金额等关键信息。(1)业绩时间以服务开始时间为准;
(2)具有一定规模的培训场地租赁相关服务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培训人数40人及以上,连续培训天数不少于5天,同一个培训班分多期开展的,认定为一项业绩;(3)具有一定规模的培训物资供应相关服务业绩认定标准:单个培训项目合同含税金额大于10万元的,认定为一项业绩。(4)证明材料可以是合同或加盖甲方公章的相关证明等,证明材料中缺失服务范围、规模(体现人数、天数)、服务时间等关键信息的,按无效业绩认定。
【项目管理-标段3:班级团队建设辅助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三项具有班级团队建设辅助服务相关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业绩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服务范围、规模(体现人数、天数)、服务时间等关键信息。
(1)业绩时间以服务开始时间为准;
(2)同一个培训班分多期开展的,认定为一项业绩;
(3)证明材料可以是合同或加盖甲方公章的相关证明等,证明材料中缺失服务范围、规模(体现人数、天数)、服务时间等关键信息的,按无效业绩认定。
【项目管理-标段4:培训项目教务管理辅助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三项具有一定规模的培训项目教务管理辅助服务相关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业绩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服务范围、规模(体现项目金额)、服务时间等关键信息。(1)业绩时间以服务开始时间为准;(2)具有一定规模的认定标准:单项培训项目的合同履约金额大于30万元(含30万元);(3)证明材料可为合同或加盖甲方公章的相关证明(如验收证明、项目证明)等,证明材料中缺失服务范围、规模(体现项目金额)、服务时间、履约金额等关键信息的,按无效业绩认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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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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