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天津海晶盐光互补1000MW项目二期光伏组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天津海晶盐光互补1000MW项目二期光伏组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203043,招标人为天津国电电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天津国电电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天津国电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海晶盐场规划建设交流侧1000MW光伏,配套建设一座500kV升压站,升压站站通过 1 回 500kV 线路接入津南500kV变电站,最终接入方案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
天津国电电力海晶盐光互补项目场址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西南部,场地为天津长芦海晶集团有限公司盐田,北侧为滨海绕城高速,西侧为西外环高速,东侧为中央大道。场址处东北约17km为天津港,西北距天津市中心约38km,南至滨海新区与河北省交界处约45km。
2.1.2招标范围:
001标段:本批招采237288块,容量约140MWp,具体容量以买方实际需求为准,组件型号为N型Topcon单晶硅双面双玻590Wp电池组件。
002标段:本批招采237288块,容量约140MWp,具体容量以买方实际需求为准,组件型号为N型Topcon单晶硅双面双玻590Wp电池组件。
003标段:本批招采252130块,容量约149MWp,具体容量以买方实际需求为准,组件型号为N型Topcon单晶硅双面双玻590Wp电池组件。
2.1.3计划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45天内开始供货,30天内完成供货。
2.1.4服务地点:天津滨海新区海晶项目光伏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565Wp及以上单晶双面双玻光伏组件合同业绩2份,(如提供框架协议须提供甲方盖章的供货证明或网站商城供货订单截图),单份合同容量不低于140MWp。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太阳能电池组件的CQC或CGC或TUV产品认证,证书内容至少包括首页、认证产品页及能体现本次投标产品型号的认证页。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4-25 :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4-30
: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第2包70元;第3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第2包0元;第3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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