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电事业部所属单位2026-2028年碳资产管理技术服务】招标公告1
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电事业部所属单位2026-2028
年碳资产管理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电事业部所属单位2026-2028 年碳资产管理
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电事业部所属11 家火
电单位,最终用户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锡林浩特热电公司、内
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第二热电分公司、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金山第三热电分公司、内蒙古能源发电新丰热电有限公司、内蒙古
能源发电准大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能源发电杭锦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能源
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内蒙古能源发电科右中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能源发
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乌斯太热电厂、内蒙古长城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能源集
团准大第二热电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2026-2028 年碳资产管理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605NMNY-F005
2.2 项目名称: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电事业部所属单位2026-2028
年碳资产管理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2.3 建设地点: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电事业部所属11 家火电厂所在
地
2.4 项目背景:为响应国家“双碳”目标,加强企业碳排放管理,优化碳资产
配置,降低履约成本,提升碳市场竞争力,拟采购专业碳资产管理技术服务,
涵盖碳排放核算、配额管理、碳交易策略、碳资产开发及能力建设等全流程服
务。
2.5 服务期限:
2.5.1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锡林浩特热电公司、内蒙古能源发
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第二热电分公司、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金山第三热电分公司、内蒙古能源发电新丰热电有限公司、内蒙古能源发电准
大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能源发电杭锦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
电有限公司、内蒙古能源发电科右中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
2
有限公司乌斯太热电厂、内蒙古长城发电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开始,总服务
期限为3 年。
2.5.2 内蒙古能源集团准大第二热电公司根据投产时间签订合同,总服务期
限为3 年。
2.6 服务范围:按照要求开展2026-2028 年度碳排放数据盘查,合同期内
碳排放技术相关工作,包括且不限于提供碳排放相关数据收集和整理及盘查等
管理工作、月度和年度碳排放量核算及报告编制报送、配合碳排放核查(至少
4 次,涉及核查数据为2025 年、2026 年、2027 年、2028 年)、指导入炉煤
采制化规范化管理、碳排放配额计算、碳管理相关专题培训及咨询服务,碳金
融领域技术支撑服务、指导企业通过优化配煤或其他方法降低年度碳排放等技
术咨询服务。
2.7 本次采购采用“统招分签”模式,由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电事
业部统一组织招标工作,合同期为3 年,中标单位需每年分别与以下各相关单
位签订服务合同。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锡林浩特热电公司、内蒙
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第二热电分公司、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金山第三热电分公司、内蒙古能源发电新丰热电有限公司、内蒙古能
源发电准大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能源发电杭锦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能源发
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内蒙古能源发电科右中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能源发电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乌斯太热电厂、内蒙古长城发电有限公司、内蒙古能源集团
准大第二热电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
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 “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
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自2020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2 个火电行业碳
相关(每个业绩内容包括碳排放或碳盘查服务)合同业绩,且合同服务期 1 年
及以上。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
(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对应业务发票扫描件(发票扫描
件须与业绩合同清晰对应)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 注意事项:
3.3.1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2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
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
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4 月22 日
至2026 年5 月6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