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司焦作公司重点污染源基站(CEMS)维护(三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南公司焦作公司重点污染源基站(CEMS)维护(三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502603,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焦作电厂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焦作电厂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招标范围
#1、#2机组及全厂环保监测设备及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具体如下:
(1)#1、#2炉脱硫出入口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4套CEMS设备及系统,包括所有现场配套附件设备设施;
(2)#1、#2炉脱硝出入口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8套CEMS设备及系统,包括所有现场配套附件设备设施;
(3)#1、#2炉脱硝出入口精准喷氨4套分析仪机柜设备及系统,2套外挂服务器数据处理机柜,24套稀释采样探头,24套同步等速取样系统,4套PLC程序控制柜,4套零气处理系统,包括所有现场配套附件设备设施;
(4)#1、#2炉6套氨逃逸测量设备及系统,包括所有现场附件配套设备设施;
(5)循环水排污水在线自动监控基站(氨氮、总氮、TOC等)设备及系统,包括所有现场配套附件设备设施;
(6)无组织排放控制自动监测监控6套设备及系统,包括所有现场配套附件设备设施;
(7)危废物联网系统设备设施,包括所有现场配套附件设备设施;
(8)车辆环保标识门禁系统设备设施,包括所有现场配套附件设备设施;
(9)水资源在线计量监测5套设备系统,包括所有现场配套附件设备设施以及无线传输通讯。
2.1.2服务期:36个月。
计划于2026年7月5日至2029年7月4日执行,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1.3项目地点:河南省修武县国家能源集团焦作电厂有限公司。
2.2 其他:本项目为三年服务类项目,为保证项目服务质量,招标人与中标人服务合同采用一年一签模式。招标人根据国家能源集团内部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完成对中标人当期服务合同履约评价,对于评价合格供应商,双方签订下一年度书面合同,双方合作继续履行;对于评价不合格供应商,当期年度合同执行完毕,双方合作终止,且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须综合考虑本项目具体情况,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火电机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系统)维护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且合同均已至少执行维护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已执行维护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另须提供每份合同业绩对应的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辨,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按无效业绩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4-14 :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4-20
: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lc@dlswz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