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发电科右中发电有限公司1、2 号机组脱硫吸收塔除
雾器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2 号机组脱硫吸收塔除雾器升级改造项目已由内蒙古能源集
团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发电科右中发电有
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WEME-202605NMNY-G003
2.2 项目名称: 1、2 号机组脱硫吸收塔除雾器升级改造项目
2.3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简称科右中旗)
2.4 建设规模: 2×660MW 超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机组
2.5 计划工期: 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单台机组工期控制在40 天以内,
总服务期为80 天。
2.6 招标范围:内蒙古能源发电科右中发电有限公司1、2 号机组脱硫吸收
塔除雾器升级改造项目。投标人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供货、安装施工、
性能试验、调试、培训、总结、验收资料移交、后评价等所有内容,性能验
收及后评价等内容需要投标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完成,受委托单位需报招
标人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项目。详见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
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束时
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
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
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
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须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企业业绩要求:自2021 年3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证
明、投产证明、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2 份
300MW 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脱硫除雾器改造EPC 投运业绩或脱硫系统设计(含
除雾器)或脱硫系统除雾器供货业绩,并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
业绩合同封面、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其他特殊要求:无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4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
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
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
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年4 月13
日至 2026 年4 月27 日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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