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外送基地新能源项目用地报批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或发包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外送基地送电广东工程作为全国“沙戈荒”基地规划布局的重点项目,是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西电东送”战略的重要举措基地规划总装机容量 1944万千瓦,配套光伏 960万千瓦、风电 600万千瓦、煤电 264万千瓦、电化学储能 120万千瓦/4小时,建设 330kV升压站 13座、330kV送出线路 13条基地配套新能源项目场址位于青海省海南州贵南县、贵德县,黄南州泽库县配套新能源主要建设内容为光伏子阵、风机、检修道路、箱变、设备平台、35kV杆塔及集电线路等,基地新能源项目计划 2026年 12月开工建设,2028年 12月底建成投产(装机规模最终以国家能源局批复的基地配套电源方案为准,330kV升压站及配套设施、送出线等内容最终以国网公司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其中:(1)光伏项目光伏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州贵南县木格滩,场址中心点坐标为东经 100°51'、北纬 35°41'该场址地貌现状主要为移动沙丘,地势起伏显著且风蚀现象严重,沙漠特征明显,海拔高程约 2700m~3200m项目装机规模 960万千瓦,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子阵、检修道路、箱变及设备平台等
(2)风电项目风电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州贵南县、贵德县,黄南州泽库县,其中:贵南县场址中心点坐标为东经 101°34'、北纬 35°43',场址西北部和东南部以山地为主,中部区域为平地,海拔高程约 2800m~4400m,装机规模为 160万千瓦贵德县场址中心点坐标为东经 101°15'、北纬 35°8',场址南部为山地,其余地区为平地及丘陵,海拔高程约 2850m~4600m,装机规模为 80万千瓦泽库县场址中心点坐标为东经 101°04'、北纬 35°09',场址西部、东北部多为山地丘陵,其余地区为平地缓坡,海拔高程约 3600m~4300m,装机规模为 360万千瓦风电项目总装机规模 600万千瓦,主要建设内容均包括检修道路、风机、35kV箱变、35kV杆塔及集电线路等
(3)330kV升压站及配套设施项目、送出线路项目贵南升压站及配套设施和 330kV送出线路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涵盖:于贵南光伏项目处建设 8座 330kV升压站,于贵南风电项目处建设 1座 330kV升压站,总计 9座;建设 48座35kV汇集站以及多条 35kV汇集线路;在 330kV升压站附近配置相应规模的储能设施与一定数量的调相机,并修建进厂硬化道路建设 9条贵南 330kV送出线路,起始于贵南光伏 330kV升压站和贵南风电 330kV升压站,终止于国网公司计划建设的 750kV汇集站,采用单回路建设,光伏部分路径长度约为 150km,风电部分路径长度约为 20km贵德升压站及配套设施和 330kV送出线路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涵盖:于贵德风电项目处建设 330kV升压站 1座;在 330kV升压站附近配置相应规模的储能设施、一定数量的调相机,并修建进厂硬化道路建设 1条贵德 330kV送出线路,起始于贵德风电 330kV升压站,终止于国网公司计划建设的 750kV汇集站,采用单回路建设,路径全长约 36km,途经贵德县和贵南县泽库县升压站及配套设施和 330kV送出线路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涵盖:于泽库风电项目处建设 330kV升压站 3座;在 330kV升压站附近配置相应规模储能、一定数量的调相机、并修建进厂硬化道路建设 3条泽库 330kV送出线路,起始于泽库风电 330kV升压站,终止于国网公司计划建设的 750kV汇集站,采用单回路建设,路径长度约 90km
2.2招标范围
开展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外送基地新能源项目用地报批技术服务工作,涵盖项目用地报批的全流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收集整理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外送基地新能源项目贵南风电、贵德风电、泽库风电,贵南 330kV升压站及配套设施、贵德 330kV升压站及配套设施、泽库 330kV升压站及配套设施的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所需资料;2.负责完成建设项目用地相关县、州、省级土地报件材料的组卷并打印装订;3.负责取得青海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批复,并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所属构建筑物《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的申报、材料提交及权属登记等相关办理工作
4.配合招标方协调完成项目用地报批等相关专项手续办理工作
2.3成果资料提交乙方负责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乙方向甲方提交如下成果:(1)整理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外送基地新能源项目贵南风电项目用地报批基础资料,形成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外送基地新能源项目贵南风电用地报批报件材料(县/州/省级),取得青海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批复文件原件 1份,取得不动产权证原件 1份提交纸质版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外送基地新能源项目贵南风电用地报批技术服务总结报告 10份,并提供电子版(WORD版和 PDF版)批复文件、报告、不动产权证
(2)整理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外送基地新能源项目贵德风电项目用地报批基础资料,形成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外送基地新能源项目贵德风电用地报批报件材料(县/州/省级),取得青海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批复文件原件 1份,取得不动产权证原件 1份提交纸质版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外送基地新能源项目贵德风电用地报批技术服务总结报告 10份,并提供电子版(WORD版和 PDF版)批复文件、报告、不动产权证
(3)整理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外送基地新能源项目泽库风电项目用地报批基础资料,形成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外送基地新能源项目泽库风电用地报批报件材料(县/州/省级),取得青海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批复文件原件 1份,取得不动产权证原件 1份提交纸质版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外送基地新能源项目泽库风电用地报批技术服务总结报告 10份,并提供电子版(WORD版和 PDF版)批复文件、报告、不动产权证
(4)整理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外送基地新能源项目贵南 330kV升压站及配套设施项目用地报批基础资料,形成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外送基地新能源项目贵南 330kV升压站及配套设施用地报批报件材料(县/州/省级),取得青海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批复文件原件 1份,取得不动产权证原件 1份提交纸质版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外送基地新能源项目贵南 330kV升压站及配套设施用地报批技术服务总结报告 10份,并提供电子版(WORD版和 PDF版)批复文件、报告、不动产权证
(5)整理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外送基地新能源项目贵德 330kV升压站及配套设施项目用地报批基础资料,形成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外送基地新能源项目贵德 330kV升压站及配套设施用地报批报件材料(县/州/省级),取得青海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批复文件原件 1份,取得不动产权证原件 1份提交纸质版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外送基地新能源项目贵德 330kV升压站及配套设施用地报批技术服务总结报告 10份,并提供电子版(WORD版和 PDF版)批复文件、报告、不动产权证
(6)整理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外送基地新能源项目泽库 330kV升压站及配套设施项目用地报批基础资料,形成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外送基地新能源项目泽库 330kV升压站及配套设施用地报批报件材料(县/州/省级),取得青海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批复文件原件 1份,取得不动产权证原件 1份提交纸质版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外送基地新能源项目泽库 330kV升压站及配套设施用地报批技术服务总结报告 10份,并提供电子版(WORD版和 PDF版)批复文件、报告、不动产权证
(7)服务完成后,将所有过程文件、各级政府批复文件、技术报告正式成果等,按招标人《档案管理规定》整理成完整纸质及电子档案,编制移交清单,正式移交招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的企业征信报告)、纳税人资格证明;(4)投标人近 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 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 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4)投标人应具有近 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已完成 3项及以上 100MW光伏项目或风电项目项目用地报批技术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测绘、土地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具有类似工程管理经验;(6)核查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提供近 3个月养老社保缴费证明,若法人投标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授权书;(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 12月 22日至 2025年 12月 28日
热线服务:上午 ~
下午
~17:3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请参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
4.3招标文件价格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网络服务费,费用为:300元,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dlswzb@dlswz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