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华电隆基绿电园区光伏复合项目送出线路工程安全预评价技术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人
采购组织机构:华电(宁夏)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4-04-28
基本信息
采购单号: GT202404001275
采购方式: 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类型: 服务
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5-06 18:00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 2024-05-08 18:00
服务开始时间: 2024-05-20
备注: 见采购公告
资格条件
华电(宁夏)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宁夏华电隆基绿电园区8.98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安全预评价技术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人
华电(宁夏)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
二、项目名称
宁夏华电隆基绿电园区8.98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安全预评价技术服务
三、项目编号
NXXNY-JT-XXXXX-XXXXX。
四、项目简要介绍
1.项目概况
宁夏华电隆基绿电园区8.98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场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月牙湖乡境内。宁夏华电隆基绿电园区8.98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起点为宁夏华电隆基绿电园区89.8MW光伏复合项目110kV升压站,终点为黄岗110kV变电站,线路长度约24公里,其中架空线路长16km,电缆线路长6km,直线距离15km,曲折系数1.6,海拔高度在1100m~1300m之间。
根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电力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中国华电规制〔2023〕148号),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过程中需完成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评审。
2.采购范围
负责开展宁夏华电隆基绿电园区8.98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安全预评价技术服务,编制《宁夏华电隆基绿电园区8.98万千瓦光伏复合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取得专家评审意见。
五、采购方式
采取竞争性谈判的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六、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与谈判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3.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竞谈日前尚未解除的)。
4.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竞谈日前尚未解除的)。
5.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至报价截止日),供应商需具有2项及以上新能源项目或不小于110kV等级送出线路工程安全预评价技术服务业绩并提供业绩对应的批复文件(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等文件扫描件)。
6.不接受列入集团或宁夏区域D级供应商名单的企业(限制期限未解除的)。
7.不接受联合体。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lc@dlsw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