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华电鲁地拉水电有限公司便携式紫外成像仪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组织机构:云南华电鲁地拉水电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4-17
基本信息
采购单号: GT202404000707
采购方式: 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类型: 货物
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4-24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 2024-04-24
交货时间: 2024-07-01
备注: 详见采购文件
资格条件
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告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谈判项目概况
1.项目/标段名称:便携式紫外成像仪采购
2.采购人:云南华电鲁地拉水电有限公司
3.到货期限:合同生效后60天内交货。
4.到货地点: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钟英乡鲁地拉水电站
5.项目简介
金沙江鲁地拉水电站位于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与丽江市永胜县交界的金沙江中 游河段上,是规划中金沙江中游河段八个梯级水电站的第七级电站,上接龙开口水电 站,下临观音岩水电站。坝址右岸属大理州宾川县,坝址左岸属丽江市永胜县。电站 距宾川县城公路里程 68km,距大理市公路里程 128km,距昆明市公路里程 415km。电 站正常蓄水位 1223m,坝址控制流域面积 24.73 万 km2,多年平均流量 1780m3/s,多 年平均年径流量 558 亿 m3,总库容 17.18 亿 m3,调节库容 3.76 亿 m3,防洪库容 5.64 亿 m3,具有日调节性能。电站总装机容量 2160MW,保证出力 946.5MW,多年平均年 发电量 93.23 亿 kW•h,年利用小时数 4316h,属一等大(1)型工程。 电站首台机组(1 号)于 2013 年 7 月 21 日投产发电,最后一台机组(6 号)于 2014 年 10 月 31 日投产发电。
6.项目采购范围
便携式紫外成像仪1 台(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技术参数表)
7.安全要求:详见安全生产合同
8.质量要求:
(1)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优质材料和先进工艺,并在各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2)保证提供的货物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在其寿命期内运行良好。
(3)报价方应负责免费提供保质期内(24个月)整套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软件系统终身免费升级。
(4)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设备的质量问题而造成停运,供方负责尽快更换有缺陷或损坏的部件;同时,设备的质保期将延长,延长时间为设备重新恢复后12个月。
(5)保证对合同设备的设计、材料选择、加工、制造和试验等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在合同设备的整个制造过程中严格按其执行。
(6)保证对合同设备采用有经验证明正确的、成熟的技术。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合格的供应商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资格和能力,开启报价后谈判评审小组成员将首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本次竞争性谈判合格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2.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 报价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报价的处罚期内(没有被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列为D级供应商或纳入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取消交易资格的);
(4)没有在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组织的采购和合同执行中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围串标、拒绝签约、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供应商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及其他违法、违约行为且处理期未满的;
(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6) 报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 报价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报价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单位法定代表人、股东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高管为同一人的(如某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另一单位的监事);母子公司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报价;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同时报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除外);
2)被责令停业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最近三年内(报价截止日前)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工程质量问题的。
2.2 专用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2.3 其他要求
上述提及的各种资质证照、业绩、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须是清晰可辨的复印件、扫描件,分辨率一般为200-600DPI,格式一般为pdf,可以采用黑白)须作为响应文件的内容部分递交,若提交的材料不满足前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应保证纸质版与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并保证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有效,否则一旦有发现虚假资料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按“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处理,取消其谈判资格或成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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