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组织机构: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4-04-16
基本信息
采购单号: GT202404000658
采购方式: 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类型: 服务
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4-21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 2024-04-23
服务开始时间: 2024-04-30
备注: 服务类、货物类项目按照成交金额的1.5%、工程类项目按照成交金额的1.2%,由成交人在收到成交服务费收取通知后三日内向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资格条件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人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二、项目名称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HDCQ-JT-FW-2024020
四、采购内容
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服务范围包括重庆分公司本部(含筹建处)及下属单位(包含但不限于):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奉节发电厂(重庆明阳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华电重庆市江津区能源有限公司、华电重庆新能源有限公司(含分支机构)。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下列服务:
1.日常法律服务
1.1. 为甲方日常工作提供法律咨询,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并在甲方要求时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函;
1.2.协助甲方处理劳动用工纠纷等相关事务,从劳动合同前端入手完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相关程序,规避后期清退不合格员工的纠纷和风险;
1.3 应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与其他单位进行商务谈判,参加招投标等法律事务;
1.4 应甲方的要求,委派律师参加甲方的工作会议;
1.5 为甲方草拟、审查和修改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所需的合同、协议和公司章程等内外部法律文件,对甲方的企业章程、重要合同的法律审查率须达到100%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1.6 应甲方要求就已经或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进行法律论证和提出法律意见,出具律师函或参与诉讼的谈判和协调;
1.7 应甲方要求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2.企业管理法律服务及员工培训
2.1 协助甲方起草、制作日常使用的标准化合同范本,为甲方义务提供相关规范的合同范本;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对基本制度、重要的一般性制度的法律审查率100%,并出具书面法律审查意见。
2.2 协助甲方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与完善,提供包括“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内容的审查、根据需要列席“三会”、协助甲方相应决策文件与对外文件的起草和审定等服务,并在甲方需要时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2.3 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的项目投资、并购重组、融资租赁等资本运作方案提供咨询,就所涉法律问题的合法性、可行性提供书面法律意见;或者按照甲方要求,为甲方前述资本运作事项提供包括项目策划、方案制订、尽职调查及参与项目论证决策和协助谈判在内的全程法律服务,协助公司开展投资并购,为甲方在法律范围内寻求最大化利益;
2.4 根据甲方安排,乙方需对甲方公司本部及所属3家基层单位进行全面法律体检,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制度规程、合同协议等进行全面审核,并出具法律体检报告。
2.5 为甲方高层提供与其业务活动有关的经常性法律咨询,向其提供有关法律信息资料,解释有关法律规定,为高层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2.6 对甲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培训,邀请甲方员工参与乙方内部培训,开展风光电能源项目合规专项培训,每年集中法制宣传不少于1次,集中法律培训不少于2次(不包括风光电能源项目合规专项培训),内部培训无次数限制,培训主题及时间安排由甲方确定;
2.7乙方为甲方建立各单位法律专员联系机制,每季度至少一次组织甲方所属各单位法律专员进行业务讨论、工作座谈、法律知识或案例培训等,协助甲方培养法律人才,提升甲方各单位法律专员业务水平,为甲方培养一支高素质法律工作队伍;
2.8 定期向甲方提供最新法律动态及解释;
2.9 协调甲方生产经营所需外部法律资源。
3 .代办法律诉讼等专项法律事务
经委托方书面授权,服务方律师可代理委托方处理与委托方相关的刑事、行政、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以及重大复杂的法律事项。双方需另行订立《委托代理合同》,代理费的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规定的最低标准收取,并通过双方委托合同进行具体明确。
五、采购期限
两年(自2024年至2026年
止,以正式签订的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为准)
六、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七、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八、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应答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应答;
5.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应答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8.应答律所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律所公章),经办律师须提供有效的《律师执业资格证》,经办律师执业的律师事务所应与报价的律师事务所为同一律师事务所;
9.应答律所自2020年至报名截止时间内具有1项常年法律顾问的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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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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