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华电巡检司公司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申报安全文化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组织机构: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4-15
基本信息
采购单号: GT202404000613
采购方式: 公开竞争性谈判
采购类型: 服务
报价方式: 整单报价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4-18 18:50
首轮应答截止时间: 2024-05-10 18:20
服务开始时间: 2024-05-24
备注:
资格条件
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
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申报安全文化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标段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告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谈判项目概况
1.项目/标段名称: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申报安全文化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
2.采购人: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
3.服务期限:2024年-2024年
,具体以通知为准。
4.服务地点:云南省 红河州 弥勒市 巡检司镇
5.项目简介
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前身为云南巡检司发电厂,位于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西南部巡检司镇,距县城87公里。公司成立于2003年,由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65%)和云南省电力投资有限公司(35%)共同投资组建,巡检司公司装机容量为2x300MW,采用法国 ALSTOM公司先进技术生产的大型循环流化床锅炉(CFB)机组,属节能环保型扩建项目,2007年
两台机组全部建成投产。
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申报安全文化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中共有7部专题片:
(1)《安全文化宣传片》,时长约5-6分钟,讲述巡检司公司成立45年以来,不断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和“4×3”的安全文化总体建设思路,通过叙事、实时记录等方式描绘出巡检司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及所取得的显著成效,展示公司的核心价值观、安全文化理念、安全文化目标等内容,以更具吸引力的呈现手法表达公司的安全愿景,为公司塑造积极的品牌形象。帮助公司提高曝光度,让观众从宣传片中更高效地了解公司安全工作所取得的丰硕成果,从而迅速对公司产生好感和认同感,达到宣传提升品牌价值和竞争力的效果;
(2)《厂区安全提示短片》,时长约2分钟,针对外来参观、学习、检查、指导等人员迅速了解巡检司公司生产区域基本安全要求,要求精炼简洁、言简易懂、紧抓要点;
(3)《会议安全告知短片》2部,每部时长约1分钟以内,运用简练易懂的语言分别向参会人员讲解巡检司公司两个会议室的会议安全须知及应急疏散路线等内容;
(4)《安全宣传科普短片》2部,每部时长约1分钟,运用简练的语言紧扣主题向观看着宣传厂区内安全知识,如消防安全知识或职业健康防护用品使用说明等。
(5)《企业安全文化之歌MV》,时长约4分钟,歌词创作及MV拍摄,立意应结合巡检司公司安全文化体系及公司成立45年来各阶段安全发展历程,贴近公司发展实际,贴近员工生活,符合华电的价值观和精神理念,歌曲要简洁、大气,寓意深远、朗朗上口,能充分表达展现巡检司公司的企业安全文化形象、员工精神风貌。
6.项目采购范围
1.安全文化宣传片(时长约5-6分钟)1部,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筹备及文案创作、策划、拍摄、后期制作等,最终提交高清成品,同时交付拍摄过程中的全部素材。拍摄及创作要求如下:
(1)创作文案内容要结合党和国家的革命建设与电力事业的发展进步,深入挖掘并生动展示巡检司公司在安全文化的建设宣传方面所作出的努力与坚持,及不断朝着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的远大目标而努力开拓创新奋发崛起的发展历程。能集中反映云南华电巡检司公司安全文化工作特色和显著成效,有明确的引导性,主线清晰,立意新颖,不落俗套,叙述连贯得当,过渡顺畅自然,内容富于张力,能予人深刻印象,引发强烈共鸣。字幕内容简练引人,旁白语言凝练大气富含哲理,专业播音员级配音,提交高清数据成片(MP4格式)。
(2)项目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60天内。
2.厂区安全提示短片(时长约2分钟)1部,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筹备及文案创作、策划、拍摄、后期制作等,最终提交高清成品,同时交付拍摄过程中的全部素材。拍摄及创作要求如下:
(1)提示内容要主题鲜明,能够帮助外来参观、学习、检查、指导等人员迅速了解巡检司公司生产区域基本安全要求,要求精炼简洁、言简易懂、紧抓要点,画面生动连贯,场景过度自然,专业播音员级配音,提交高清数据成片(MP4格式)。
(2)项目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60天内。
3.会议安全告知短片(每部时长约1分钟以内)2部,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筹备及文案创作、策划、拍摄、后期制作等,最终提交高清成品,同时交付拍摄过程中的全部素材。拍摄及创作要求如下:
(1)运用简练易懂的语言分别向参会人员讲解巡检司公司两个会议室的会议安全须知及应急疏散路线等内容,专业播音员级配音,提交高清数据成片(MP4格式)。
(2)项目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60天内。
4.安全宣传科普短片(每部时长约1分钟)2部,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筹备及文案创作、策划、拍摄、后期制作等,最终提交高清成品,同时交付拍摄过程中的全部素材。拍摄及创作要求如下:
(1)运用简练的语言紧扣主题向观看着宣传厂区内安全知识,如消防安全知识或职业健康防护用品使用说明等(包括但不限于),内容可包含实际演示、剧情短片等形式呈现,专业播音员级配音,提交高清数据成片(MP4格式)。
(2)项目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60天内。
5.企业安全文化之歌MV(时长约4分钟)1部,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筹备及文案创作、策划、拍摄、后期制作等,最终提交高清成品,同时交付拍摄过程中的全部素材。拍摄及创作要求如下:
(1)企业安全文化之歌创作及MV拍摄,立意结合公司安全文化体系及公司成立45年来各阶段安全发展历程,贴近公司发展实际,贴近员工生活,符合华电的价值观和精神理念,能充分展现云南华电巡检司公司的企业安全文化形象和巡电人的精神风貌。
(2)歌词要求具有时代特征,简明扼要、富有激情,要体现企业的理念与精神,蕴含着企业的历史与愿景,具有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便于传唱和普及;要具有浓厚的电力行业特点和特色,符合华电集团公司的价值观和精神理念。歌曲简洁、大气,寓意深远、朗朗上口。
(3)提供企业安全文化之歌原创曲谱、合唱原声版MV、合唱伴奏版MV、个人独唱原声版MV、个人独唱伴奏版MV。
(4)项目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60天内。
7.安全要求:
保证采购人正常安全生产,杜绝出现违法安全规定的事件发生。
8.成果要求:
1.安全文化宣传片、厂区安全提示短片、会议安全告知短片、安全宣传科普短片的拍摄要求使用高清设备拍摄和制作,要求画面连贯,画质清晰,色彩饱和,配乐节奏分明,特效运用合理美观,字幕完整,专业播音员级配音,提交高清数据成片(MP4格式)。
2.企业安全文化之歌的拍摄要求使用高清设备拍摄和制作,要求画面连贯,画质清晰,色彩饱和,配乐节奏分明,特效运用合理美观,字幕完整,声乐专业级人员演唱。其中:合唱原声版MV需分声部录制,且合唱、独唱原声版MV必须在录音棚内录制,最后提交高清数据成片(MP4格式)。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合格的供应商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资格和能力,开启报价后谈判评审小组成员将首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本次竞争性谈判合格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2.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 报价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报价的处罚期内(没有被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列为D级供应商或纳入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取消交易资格的);
(4)没有在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组织的采购和合同执行中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围串标、拒绝签约、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供应商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及其他违法、违约行为且处理期未满的;
(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6) 报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 报价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单位法定代表人、股东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高管为同一人的(如某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另一单位的监事);母子公司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报价;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同时报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除外);
2)被责令停业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最近三年内(报价截止日前)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工程质量问题的。
2.2 专用资格条件
2.2.1 资质等级要求:
(1)报价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资格能力要求:导演、编剧、摄像至少负责过3部及以上影视作品制作经验,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2.2.2业绩要求:
2021年至2023年
期间,至少具有3项与本项目相似的宣传片、微电影及企业之歌创作拍摄等业绩(需附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扫描件、MP4格式成片文件等,且需提供上述业绩拍摄成果3个,其中必须含1个企业之歌创作拍摄成果,如报价资料超过平台允许的上传空间,仅允许报价人在2024年0
0
前将技术、商务部分资料单独以邮件形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1064368122@qq.com,超过报价时段所发送的资料一律不采用),文件名需写明报价人公司名称,文字信息内写明附件内容清单。
合同业绩: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2.3 其他要求:无。
2.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报价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2.3 其他要求
资格条件要求以本章节为准,不得在技术要求中设置排他性条款,如技术规范书中另有规定视为无效。
上述提及的各种资质证照、业绩、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须是清晰可辨的复印件、扫描件,分辨率一般为200-600DPI,格式一般为pdf,可以采用黑白)须作为响应文件的内容部分递交,若提交的材料不满足前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应保证纸质版与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并保证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有效,否则一旦有发现虚假资料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按“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处理,取消其谈判资格或成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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