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尿素采购(12个月)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2
(招标编号:CHDTDZ045/16-CL-017)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尿素采购(12个月)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巴尔泰华电包头电厂厂内。
2.2项目规模: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简称华电包头公司,下同)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华电包头公司为新建工程,规划容量4400MW(4×600MW+2×1000MW),一期工程2×600MW燃煤纯凝发电机组于2004年开工建设,#1、#2机组分别于2006年和
投入运行。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2个月 。
2.4招标范围:采购尿素4800吨,尿素产品应满足《尿素》(GB 2440-2017)合格品的要求,同时必须满足电厂尿素脱硝的要求,其他详见技术规范书,期限为12个月。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
CHDTDZ045/16-CL-01701 |
尿素采购(12个月)项目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尿素采购(12个月)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2项尿素供货业绩,并且每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业绩支撑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8.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书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4-12 11:20到2024-04-18
4.2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及申请服务。(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dlswzb@dlsw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