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2×498.48MW)工程中央空调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2×498.48MW)工程中央空调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7-2-336)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东莞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2×498.48MW)工程中央空调系统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东莞市谢岗镇银山科技园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2 规模: 2台498.48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
2.3 建设工期:22+2个月。
2.4 标段划分: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2×498.48MW)工程中央空调系统采购标段包1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本次采购主要有2台制冷量约2330KW的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2台流量约900m3/h的闭式冷却塔、3台流量约830m3/h扬程约0.30MPa的离心式冷却水泵、3台流量约450m3/h扬程约0.50MPa的离心式冷冻水泵、2台水量约900m3/h的闭式冷却塔、1套空调末端设备、6套全自动差压式过滤型除垢器、1套自动定压排气补水装置、分、集水器各1套(含压差控制装置)等。以上设备的供货,含阀门、热控器件、电气控制柜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 东莞市谢岗镇银山科技园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现场。
2.7 交货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8个月内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00
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国内2项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溴化锂或螺杆机组项目的中央空调系统设备供货业绩(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含合同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数量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同无效业绩)。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所投热水型溴化锂冷水机组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同一生产商或制造商的授权,就本项目只允许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如产品制造厂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产品制造厂商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代理同一个品牌同时参加投标的,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同时被否决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09时00分起至2023年0
0
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2×498.48MW)工程中央空调系统采购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09时00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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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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