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3号锅炉初装层催化剂更新脱硝板式催化剂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4
(招标编号:CHDTDZ001/23-SB-032)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相关项目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3号锅炉初装层催化剂更新脱硝板式催化剂采购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新钢街道穆响路5001号
2.2.项目规模:潍坊公司#3机组为670MW机组,3号锅炉初装层催化剂更新,采购板式催化剂数量327.9立方米。主要包括:供货范围内的备品制造、供货、运输;旧催化剂拆除、新催化剂安装;旧板式催化剂回收处理等内容。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3年(具体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施工工期30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1/23-SB-03201 |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3号锅炉初装层催化剂更新 |
3号锅炉初装层催化剂更新,采购板式催化剂数量327.9立方米。主要包括:供货范围内的备品制造、供货、运输;旧催化剂拆除、新催化剂安装;旧板式催化剂回收处理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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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3号锅炉初装层催化剂更新】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必须为脱硝板式催化剂生产厂家(生产厂家需提供脱硝板式催化剂销售合同复印件)。
9.投标人具有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废旧脱硝催化剂772-007-50)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
10.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11.近三年(2020年至今)必须具有600MW及以上发电机组脱硝板式催化剂供货业绩不少于6个,必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资料(能清晰显示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等主要信息)。
12.自2019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项同类危险废物处置服务业绩,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4-04 到2023-04-13 23:00。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及申请服务。(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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