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采购中心奉贤金汇镇镇属资产二期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X-202610-002438
二、采购单名称:奉贤金汇镇镇属资产二期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三、采购代理机构: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采购中心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工程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6-10-16 
八、开工时间: 2026-10-31
九、备注:
十、采购清单
|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
| 1 | 上海奉贤燃机发电有限公司 | 上海华电金汇镇镇属资产二期1.31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 9%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响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 响应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响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响应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 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1)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 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需满足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至少3项光伏EPC总承包工程业绩,合同业绩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EPC合同数量累加业绩满足以上要求即可。
10.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负责整个项目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必须与各自的资质和专业工作经验相适应;4)应由各成员代表共同签署联合协议书,该协议中应明确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指明联合体各成员的授权代表,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声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等文件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联合体各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将承担各自独立的和相互连带的责任。5)联合体成员中不接受无设计或施工资质条件的成员;
十二、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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