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生产厂区道路隐患治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1
(招标编号:CHDTDZ1096/26-QT-001)
一、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生产厂区道路隐患治理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
2.2项目规模:2*330MW。
2.3招标项目履约期限:服务期限拟定2026年开展,自合同签订日起3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通知单》为准,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工期安排。
2.4招标范围:开展乌苏能源有限公司生产厂区主要通行道路隐患治理。主要隐患治理内容涵盖原生产厂区道路铣刨拉毛处理、喷洒乳化沥青粘层、沥青面层摊铺、道路标线涂装、排水系统整改、路缘石局部换新、检查井换新、煤场北侧道路拓宽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道路施工-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生产厂区道路隐患治理(CHDTDZ1096/26-QT-001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道路施工-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生产厂区道路隐患治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满足其一即可)。(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2项道路修建或道路修缮项目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业绩:业绩证明必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施工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结算发票等证明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9-01 15:22到2026-09-08 18:00
4.2获取方式: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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