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脱硝系统及尾部烟道流场改造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8-1-101)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脱硝系统及尾部烟道流场改造施工工程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
2.2 规 模: 2×300MW燃煤机组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脱硝系统及尾部烟道流场改造施工工程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
2.5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根据招标方通知进厂施工,2台机组至少分2次施工,单台机组停机施工工期约20天
2.6 招标范围: 2台300MW燃煤机组脱硝系统及尾部烟道流场改造施工,包括不限于设备卸货转运、烟道清灰、省煤器出口灰斗处导流板(涉及导流板、飞灰捕集器、四棱锥形防堵装置等)安装、涡轮低频大功率声波吹灰器系统安装、脱硝及尾部烟道导流板拆装、电缆及检修平台安装、尾部烟道防腐施工、测试孔安装、烟道补漏、保温及脚手架等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2.3业绩要求: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燃煤机组环保领域工程施工或尾部烟道流场改造施工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09时00分起至2026年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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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4.6 招标文件费:标段"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脱硝系统及尾部烟道流场改造施工工程招标标段包1"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0
09时01分;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