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电厂一期供热替代改造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7-3-3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明珠路1号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电厂一期供热替代改造施工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营口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明珠路1号华能营口电厂
2.2 规 模:一期2*320MW机组,二期2*600MW机组,共1840MW火力发电机组
2.3 标段划分: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电厂一期供热替代改造施工工程
2.4 施工地点:华能营口电厂厂内
2.5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6 招标范围: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电厂一期供热替代改造施工工程(不含设计部分,主材甲供,部分辅材乙供,详见工程量清单)。主要内容包含(不限于):3号机低压缸零出力改造施工;3、4号机组供热抽汽及疏水系统所涉及的所有设备、疏水冷却器、管道以及阀门等改造施工;采暖抽汽管道系统、凝结水雾化、回热系统改造施工;配套运行监视测点改造施工;一期、二期热网首站热网加热器改造施工,涉及到汽机专业、电气专业、热工专业以及土建专业施工等内容(详见设计资料和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以下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D级)。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供热管网(新增或增容或改造)施工或汽轮机本体揭缸检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首页、能够反映业绩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09时00分起至2026年0
24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4.6 招标文件费:标段"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电厂一期供热替代改造施工工程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09时00分;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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