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分公司九台电厂全厂起重设备与电梯检查实验及保养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6-07-3-15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吉林分公司九台电厂2026年、2027年、2028年起重设备与电梯检查试验及保养服务,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标项目名称:华能吉林分公司九台电厂2026年、2027、2028年起重设备与电梯检查试验及保养服务
2.1.2 工程项目地点: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
2.1.3项目简况: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位于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目前一期工程建设装机容量为2×670MW发电机组。2台机组共有电梯8部;起重设备146台其中单双梁(或悬挂式)桥式起重机23台;电动葫芦(含防爆葫芦)115台,起重量2吨至40吨不等;桥式抓斗2台、锅炉检修平台卷扬机4台、链式葫芦2台。
2.1.4工程项目工期要求:合同签定日期计算,三年。
2.2招标范围: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位于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目前一期工程建设装机容量为2×670MW发电机组。2台机组共有电梯8部;起重设备146台其中单双梁(或悬挂式)桥式起重机23台;电动葫芦(含防爆葫芦)115台,起重量2吨至40吨不等;桥式抓斗2台、锅炉检修平台卷扬机4台、链式葫芦2台。
为保证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以下称招标方)生产现场所有的起重设备及电梯保持在良好的运行状态,随时满足现场生产、检修及抢修的需要,并能通过相关机构的检查、试验、检测及维护维修,需委托具有起重设备与电梯安装、改造、维修维护资质的单位承揽招标方所有的电梯、行车、电动葫芦、单轨(单梁)吊等起重设备与电梯的检查试验及保养,并负责设备的定期检验,检验费有投标方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
(2)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塔式起重机、升降机安装、修理资质;
(3)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3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起重设备和1项电梯安装或检修或维护或保养业绩,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起至2026年0
24:00止(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
4.5 招标文件费:每标段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0
09时00分;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