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能源煤炭洗选分公司韩家村选煤厂燃气锅炉天然气二年期寄售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能源煤炭洗选分公司韩家村选煤厂燃气锅炉天然气二年期寄售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305381,招标人为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煤炭洗选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采购货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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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编码描述 |
计量单位 |
预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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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然气(甲烷含量≥95%) |
立方米 |
8000000 |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首次接到甲方通知内完成甲方当批要求量供货,后续保证供气量充足,能够满足不低于连续 7 日的最大用气需求。
交货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万利镇万利供应站(韩家村选煤厂厂界用气接口)。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并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天然气)或燃气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如投标人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则须有相应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协议、合作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0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天然气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注:如合同为框架类协议,除提供合同主协议外,还需额外提供框架协议下的订单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加盖有效印章的用户证明。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6-30 2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7-06 :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lc@dlswz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