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司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枢纽水风光多能互补项目(第一期70MW地面光伏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
四川公司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枢纽水风光多能互补项目(第一期
70MW 地面光伏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名称)以 【2312-510000-04-01-158320】FGQB-2541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
建设,项目业主为 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
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607SC-F005
2.2 项目名称:四川公司嘉陵江亭子口水利枢纽水风光多能互补项目(第一
期70MW 地面光伏项目)勘察设计
2.3 建设地点:苍溪。
2.4 建设规模:70MW。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2026 年09 月30 日至2027 年12 月31 日
2.6 招标范围:2.6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嘉陵江亭子口水利
枢纽水风光多能互补项目(第一期70MW 地面光伏项目)新建工程勘察设计项
目,包括项目1.投标人负责光伏区及升压站用地范围的勘测定界。投标人须在
明确用地范围后,对用地片区进行整体测量,出具勘测定界报告等成果文件,
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及土地报批等工作。2.光伏区、场内外道
路、临时/永久升压站、集电线路等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上述工程项目的
工程地质勘察设计、试桩工作、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施工图设计(含支架
结构图和计算书)、设计优化或者设计变更、竣工图设计、设计回访、设计总
结、设计评价等。3.投标人负责从地质详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
编制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及工程过程中的各项审查、检查、验收、工程
设计总结、竣工验收;完成设计交底;配合当地政府职能部门进行施工图审
查;配合完成质量监督检查、档案验收(包括大唐集团电子档案系统录入);按
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内容和深度及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要求完成设
计工作,设计过程要执行国家强制性条文及行业制定的安全性评价要求,并通
过招标人的审查并按要求完成修改。4.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要求和中国大唐集
团有限公司“四优工程”创建办法,编制本项目“四优工程”策划方案,并通
过招标人的审查并按要求完成修改。5.投标人在项目可研深度的基础上对项目
整体设计方案、工程造价(含工程量清单)、经济评价进行进一步优化,开展初
步设计工作。专题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卫生、智慧
工地、智慧电站、消防设计专篇、光功率预测、地灾、防洪、环保、水保等专
项设计)满足相关批复及制度要求。在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时,还应编制相关总
体专项优化成果报告和单项成果报告。6.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施工招
标工程量清单编制并配合完成执行概算编制,编制各类工程技术规范书,参加技
术谈判工作。7.投标人应在施工前完成试桩任务书的编制、现场试桩并出具试
桩检测报告。8.投标人要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优化调整项目用地范围,并且
满足设计容量要求。所有设计方案均应通过招标人审查确认,并满足大唐集团
公司、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及审查要求。招标人在招标阶段只提供可研成果报告
(仅供参考),中标后提供项目可研阶段光伏场区地形图(仅供参考)。设计
时要充分考虑《苍溪县光伏项目对果园影响分析与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及社
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批复中提出的相关措施,并在设计中逐项落实。
投标人应负责完成上述招标范围的全部设计工作,以及工程全过程所需的
所有设计、服务及相关审查并承担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警示名单”、“灰名单”、“黑名单”供
应商),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
环节进行复核,被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严禁与“黑名
单”供应商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
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
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专业甲级
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
3.2.2 企业业绩要求:提供近3 年(2023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
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 个50MW 及以上的山地光伏电站(或农光(含林光)互
补光伏电站)勘察设计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须具有高级及
以上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提供近3 年(2023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 个50MW 及以上的光伏
电站勘察设计业绩的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勘察设计阶段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
页、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或设计总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
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
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
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
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质检证明、验收证明、使用证
明、回访记录。
3.3.4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
件和其他文件首页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
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6 年06 月30 日
至2026 年07 月10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