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通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岗峡水电站4台机组调速器改造—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业主(或买方):青海大通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青海大通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青岗峡水电站
建设规模:青岗峡水电站位于大通河下游的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和甘肃省天祝县交界处的大通河干流上,是一座低坝引水径流式水电站,电站装设 3台 12.5MW和 1台 6.3MW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额定水头 41m,单机流量(大机 32m³/s;小机 17m³/s),电站于 2007年并网发电青岗峡水电站调速系统于 2007年建设投运,至今已经运行 18年,青岗峡水电站1至 4号机组水轮机调速器为 HGS-E411型 PCC微机调速器目前调速器故障频繁发生,存在动态响应速动性差、增/减负荷调节响应过程缓慢,影响机组安全稳定运行;该型号调速器已停产,备品备件无法采购其中 1至 3号机组调速器与压油装置分开布置,只对调速器和油泵组合阀进行改造,利用原有压油装置;4号机组为组合式调速器,压油装置与调速器组合为一体,因 4号机组压油罐已进行更换,本次调速器改造使用原压油罐鉴于以上诸多因素,为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需对青岗峡水电站 4台机组调速器改造
项目整体进度:第一批次:在合同签订后的 120个自然日内,完成 1台机组改造所需的全部设备的整批次现场交付
第二批次:在合同签订后的 150个自然日内,完成剩余 3台机组改造所需的全部设备的整批次现场交付
提供伴随/技术服务时间:因每台机调速器的改造需在停机状态下进行,受检修计划和调度批准等因素的影响,每台机的改造时间目前尚不确定,因此,提供伴随/技术服务的具体时间,届时需按买方通知的时间为准
2.2 招标范围
青岗峡水电站 4台机组调速器改造—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
2.2.1主要工作内容(1)负责所供设备及其附属设备(材料)的设计、选型、制造、试验(工厂试验、出厂试验、交接试验)等;(2)需要提供的设备(材料)清单
(3)负责提交 1至 4号机组调速器改造整体设计方案;(4)负责设备(材料)的供货、包装、运输和现场交付;(5)提供其它配套的伴随服务/技术服务以及配套的售后服务(包括负责对所供设备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等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和配套售后服务,对买方人员就设备的正确使用、运行、维护开展现场技术培训,参与所供设备各阶段的验收);(6)负责所供设备与压油装置油管路、调速器系统等其他关联设备之间的互联互通适配性设计;(7)提供规定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8)提供所供设备的相关资料和图纸(包括:产品技术说明书、使用手册等图纸资料)构成设备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于构成一个完整的、性能良好的系统以及该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部件组件,乃至管路附件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投标人近 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具备所投设备的设计、制造能力的生产企业,必须通过(强制性认证、型式试验或第三方检测报告或国家 3C认证证书)
(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 18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并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
(4)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 5年内,向国内 2个及以上、单机容量≧50MW的水轮发电机组提供过油压等级为 4.0MPa及以上水轮发电机组微机调速器设备,且已成功投运 2年及以上的业绩(须附合同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供货范围(含规格、型号、数量、主要技术参数、单机容量)及投运证明材料(包括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等)选用的控制器产品应在 2个单机 50MW及以上的水电站调速器系统中供货,且至少安全稳定运行两年以上的业绩;提供用户证明或供货合同,加盖原厂公章
(5)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由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委托代理人的近 3个月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若法人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养老保险参保证明;(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水电厂调速系统生产制造企业;所用控制器须提供三年原厂售后承诺函;厂站内的其他自动化设备必须是通过具有国家级检测资质的质检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年 6月 25日至 2026年 7月 2日。
热线服务:上午 ~
下午
~17:30法定节假日服务时间请参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
4.3招标文件价格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网络服务费,费用为:300元,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dlswzb@dlswz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