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25
(招标编号:CHDTDZ260/26-QT-005)
一、招标条件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项目执行期:1年,供货周期:30天
2.4 招标范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为煤矿用通讯电缆的生产厂家。投标人必须提供煤矿用聚乙烯绝缘编织屏蔽聚氯乙烯护套通信电缆MHYVP1*4*7/0.52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若换证期间,需提供发证机关证明)。
9.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不少于3项(单笔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煤矿用通讯电缆销售合同业绩(若合同业绩为总价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业绩为年度框架协议、年度长协、代储代销、单价协议类合同等,以合同执行时间为准,合同业绩金额以提供供货证明的累计金额为准,供货证明需包含采购单位、采购清单、采购时间等可证明与合同业绩关联性的相关内容)。
10.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提供满足业绩金额要求的对应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须有能体现对应合同业绩的关键信息),发票要求:①开票日期须为项目公告发布当日前45日之前的日期;②发票内容须体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或校验码;③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④提供上述材料不全、模糊不清难以辨认或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结果不符,该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