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山东物资有限公司邹县电厂供热首站三期直流设备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X-202606-004068
二、采购单名称:邹县电厂供热首站三期直流设备
三、采购代理机构:华电山东物资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货物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6-06-15 
八、交货时间: 2026-07-20
九、备注:报价商必须满足询价资格条件,在平台报价时按要求上传所需要的证明附件,否则报价无效并纳入供应商评价。报价商对所报产品性能及服务有逐项落实的义务,必须满足现场生产实际要求,报价前须联系专业技术人员确定实际参数及交货期;报价后不履约将纳入供应商评价记录,电商平台订单确认后一周内联系业主技术负责人签订技术协议并扫描发送至否则取消成交资格。报价供应商若存在串通报价行为,一经落实,将按照供应商管理评价体系,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录。
十、采购清单
|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用途 |
|---|---|---|---|---|---|---|---|
| 1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 | 直流屏 | 13% | 直流屏\ATCGZDG01\100A | 面 | 2 | |
| 2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 | 蓄电池柜 | 13% | 蓄电池柜\ATC-BATG/220V | 个 | 3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供应商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应答的处罚期内。
3. 企业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提供所报价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含有产品型式试验内容的检验/检测报告,相关报告应由具备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
4. 业绩要求:供应商自 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3项 直流系统设备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5. 供应商提供与前款业绩对应的和用户直接签订的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报价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代理商、经销商报价(同一母公司下或控股公司专业分工的生产、销售公司除外)。
十二、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
第一步:注册。(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