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甘肃能源有限公司甘肃金昌华电万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专项法律委托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T-202606-000335
二、采购单名称:甘肃金昌华电万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专项法律委托服务
四、采购方式:公开谈判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参与截止时间:2026-06-15
八、报价截止时间:2026-06-17
九、服务开始时间: 2026-06-30
十、备注:
十一、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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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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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华电甘肃能源有限公司 |
法律服务 |
6% |
十二、资格条件内容:
1. 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 应答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 应答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
5. 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提供截图)
6. 应答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提供截图)
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适用于施工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施工总承包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适用于监理类项目);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 资质要求:应答人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必须是经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
9.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对发电企业提供审计业务的完工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2)业主单位盖章的完工证明性材料原件扫描件: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完工的材料。
10. 其他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或2023年至2025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lc@dlswz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