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能集团哈尔乌素生产服务中心污水处理站扩能改造设备工艺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准能集团哈尔乌素生产服务中心污水处理站扩能改造设备工艺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302213,招标人为国能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哈尔乌素生产服务中心水暖队污水处理站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主要负责哈尔乌素露天矿区各生产单位供暖、供水、供浴、污水处理系统运行以及相关设备、设施、系统维护检修工作。水暖队距离准格尔旗政府所在地薛家湾镇30公里,距离呼和浩特市150公里,紧邻S103省道,交通方便。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包,包括对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扩能改造,改造后的处理能力达到1500m³/d,拆除预处理车间、MBR生化车间、污泥处理车间,将预处理车间、MBR生化车间、污泥处理车间整合为一个车间;现有的板框压滤机更换为叠螺机,对现状格栅间的格栅、调节池提升泵进行更换,由现在处理能力800m³/d扩能至1500m³/d。污水处理站扩能改造完成后,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用水水质要求。
2.1.3工期:本改造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30日。若因招标人原因致使服务期限延长,则后续服务期限顺延。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污水处理站(或污水处理厂)改造或修理或施工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3-31 :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4-07
: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lc@dlswz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