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青河50万千瓦风电项目塔筒运输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T-202603-000084
二、采购单名称:新疆华电青河50万千瓦风电项目塔筒运输服务
三、采购单位: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谈判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参与截止时间:2026-03-08 08:00
八、报价截止时间:2026-03-10
九、服务开始时间: 2026-03-25
十、备注:
十一、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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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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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华电青河50万千瓦风电项目塔筒运输服务 |
9% |
新疆华电青河50万千瓦风电项目塔筒运输服务 |
十二、资格条件内容:
1. 响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 响应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响应的处罚期内;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5. 响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响应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 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4)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 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且证件日期在有效期内。
9. 报价人公司名下具有两套及以上自有塔筒车辆(10辆塔筒车及以上),投标时提供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车辆和行驶证扫描件及必要的相关证明资料。
10. 响应人近3年(2024-2025年)内不少于2个合同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盖章签字页),无不良业绩,未发现重大的问题。
11. 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12. 报价时必须向采购人提供谈判采购报价保证金并提供相应资料,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为50000元,谈判采购报价保证金的交纳账户信息如下: (我公司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缴纳的谈判采购报价保证金) 单位名称: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天津北辰支行 银行账号:12001815700052516218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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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804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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