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28
(招标编号:CHDTDZ118/17-QT-514)
一、招标条件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国电南自黑龙江华电黑河孙吴县100MW风电项目风电场道路及清障工程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星火路8号
2.2 项目规模:实际规模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2.4 招标范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资质要求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风电项目施工业绩不低于1个(工作内容至少包含风场道路施工),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
(2)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3)签字盖章页。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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