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22
(招标编号:CHDTDZ111/17-QT-162)
一、招标条件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金沙江上游波罗水电站大坝工区和藏曲河工区网络信号覆盖服务2次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波罗分公司,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白玉县、西藏自治区昌都市江达县
2.2 项目规模:960MW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建设工期6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自所有基站信号覆盖开通后进入3个月试运行期),运行服务期限7年(试运行期结束且室外5G网络信号覆盖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2.4 招标范围
专有技术引进-大坝工区和藏曲河工区网络信号覆盖服务(CHDTDZ111/17-QT-16201):金沙江上游波罗水电站大坝工区和藏曲河工区网络信号覆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波罗水电站大坝工区和藏曲河工区网络信号覆盖工作方案(含建设施工、运行维护等),建设实施大坝工区和藏曲河工区室外网络信号覆盖(含5G和4G信号频段),提供运维服务工作,为网络信号设备提供电源支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拥有签订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或持有投标人股份比例(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不少于 51%的股东或投标人所属总公司持有有效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项5G网络信号覆盖建设实施方面相关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复印件(须含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工期等关键信息)。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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