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司)大唐华坪县左岔20MW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公司)大唐华坪县左岔20MW 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
已由华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号:
2505-530723-04-05-61417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华坪)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占比20%,融资占比80%,招标人为(大唐观音岩水电开发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WEME-202512YNZC2J-S001
2.2 项目名称:(云南公司)大唐华坪县左岔20MW 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
2.3 建设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
2.4 建设规模:20MW
2.5 计划工期:2025 年12 月30 日至2026 年8 月15 日,共229 日历天(具
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6 招标范围:包含220kV 升压站、220kV 送出线路(接入500kV 德茂变)、
光伏发电场区(含35kV 集电线路、光伏区场内道路、进场道路工程)。包括但
不限于施工、采购、调试、服务(含竣工及专项验收工作、各类协调配合前期专
题工作等)。
(1)施工:光伏发电场区、220kV 升压站、220kV 送出线路(接入500kV 德
茂变)、集电线路、道路工程所有施工内容及配套设施等。包含但不限于光伏厂
区部分:清表、桩基础、试桩、支架安装、组件安装、箱变基础及安装、接地工
程、逆变器安装、围栏等施工;升压站部分:场平、设备基础、设备安装、接地
工程、消防、综合楼、辅助用房、围墙、围栏、生活给排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
10kV 备用变等施工;送出线路部分:塔基、组塔、架空、接地工程等施工;集
电线路部分:塔基、组塔、架空、电缆直埋、分接箱基础及安装、接地工程等施
工。道路工程部分:光伏发电场区进场道路、进站道路、站内道路的新建、扩建、
修缮、护坡治理、防洪、消能设施等施工(含大件运输进场所必要的场内及进场
道路的修整、牵引费用)。也包含为落实环评、水保、消防、安全设施等相关专
题及行政批复文件要求而实施的植被恢复及其他未一一列出的工程项目。施工用
电和用水等临建设施。由于投标人原因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纠纷处理(如损坏老
百姓土地、神山、神树、山神石、坟地、群众纠纷、上访、上级管理部门或政府
部门通报、舆论事件等),并承担相关费用。施工检测部分包含光伏区试桩、工
程桩检测、地基检测、施工期的地基沉降观测等。
(2)采购:甲供设备仅包含设备本体及专用附件。除甲供设备外,其他所
有设备及材料全由投标人负责采购,并负责所有设备和材料(包括甲供设备、材
料)卸车、验收、保管及二次搬运等。
(3)检测、试验、调试:
投标人应负责对材料(含光伏组件、支架及甲供材料等)进行检测检验和负
责光伏区工程桩检测、试桩、地基检测、基建期及质保期的沉降观测(含组件安
装前性能测试和验收检测、箱变检测等)。所有检测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所有试
验标准按国家最新发布执行。根据质监站规范要求由招标人开展的所有检测项目
(如组件、支架等),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以项目业主名义签订合同,
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以质监站具体要求为准,所有试验标准按国家最新发
布时间执行。
投标人应负责系统调试、整套试运、线路各项测试及试验,按照电网公司及
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关试验报告;以项目业主名义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用电合
同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工程并网前后以项目业主名义联系省或市电网公司办
理并网手续,光伏电站电气仿真模型评价(包含整站机电暂态建模以及电磁仿真
模型、逆变器机电暂态建模以及电磁仿真模型、SVG 机电暂态建模以及电磁仿真
模型,半实物仿真模型)。完成为实现项目并网发电所需的设备(含甲供设备)
单体调试及试验(含特殊试验、电网要求并网试验等),并网安全性评价、保护
定值、二次系统复核、等保测评、网络风险评估报告、差距性评估报告、自动化
新设备现场测试、主接地网接地电阻测试、电度表送检、计量互感器送检等试验。
配合完成所有涉网试验,确保各项试验合格。配合大松坪光伏、楠木村光伏完成
接入左岔升压站。场站所有设备数据接入大唐云南发电有限公司大数据集控中心,
包含光伏场站接入集控所需硬件、软件设备的采购、安装和调试(包括集控侧和
场站侧)、集控侧配合电站所需费用列支暂估价,根据实际发生费用支付。
上述检测、试验、调试费用除光伏电站电气仿真模型评价以暂估价单独计列
外,其余费用由投标人结合自身经验及市场行情合理报价。
(4)服务:
招标人负责部分:
(a)取得项目备案、环评、水保、气候可行性论证、防恐、地灾评估、接
入系统设计和电能质量分析报告、社会稳定评价的审批意见,完成安全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b)签订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使用林(草)地审核同意书、光伏
场区土地(水域)租赁协议;土地(水域)勘测定界报告及土地手续办理。
(c)环评、水保验收。
投标人负责部分:
(a)工程所涉及的光伏区、场内道路、升压站占用土地征占用、林(草)
地征占用、青苗补偿、拆迁、矿产压覆等由投标人配合招标人办理;投标人须严
格按照招标人提交的《项目使用林(草)地可行性报告》及《项目勘测定界报告》
等成果性文件安排工程用地,超出范围用地由投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非投
标人原因除外)。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除招标人已办理的林(草)土地用地范围
外的临时占地(包括施工道路、复耕、甲供设备进场发生临时土地占用等),有
关林(草)地、土地征占用、复耕、迁移由投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
(b)220kV 送出线路部分,用于本工程的核准、环水保、林地及永久用地等
手续以项目业主名义办理,并承担费用;投标人以项目业主名义办理本工程永久
用地的征租地补偿、青苗及林木补偿协议手续,其相应补偿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且在施工前按照云南省及丽江市相关规定要求及时补偿到位,确保依法合规按时
开工;与本工程有关的临时用地征地手续办理和协调、征占用地补偿、青苗及林
木补偿费用及相关工作由投标人负责;施工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乡镇、村民
委员会、村民及其他企业的协调工作和临时用地复垦、道路及沿途通讯、电力杆
塔、建筑物等迁移改造的所有工作由投标人负责,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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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主名义办理涉及线路部分的所有征地,公路、线路等跨越施工及相关协调、
地方关系协调等,产生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负责以项目业主名义办理220kV 送出线路所有前期专题并取得相关
政府部门的批复、完成竣工及所有专项验收,各类协调工作等,以上费用由投标
人负责。投标人负责涉及220kV 送出线路部分的所有物资采购、土建、安装、调
试、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移交生产,性能质
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同时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
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等,产生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本项目送出工程线路接入德茂500kV 变电站,目前为在建项目,位于云南省
华坪县通达乡。接入至德茂变构架引流线挂点的施工、调试及试验工作由投标人
负责并承担费用,施工工期为10 天,接入至德茂变构架引流线挂点的协调工作
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配合;接入至德茂变构架引流线挂点的工作开
展期间可能造成的停电损失由招标人负责。接入至德茂变构架引流线挂点之外的
其他相关工作列入暂估价。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及相关损失,由此产生的
协调及赔偿等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c)集电线路土地征占用、林(草)地征占用、临时用林用地、青苗补偿、
拆迁、矿产压覆等由投标人办理并承担费用。
(d)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手续以项目业主名义办理,并承担费用;
(e)人身意外伤害险(不低于120 万元/人)、施工设备险等(除建筑工程
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手续办理;
(f)以项目业主名义完成并网前各项工作协调及手续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g)投标人负责施工现场安保(每个施工作业面及材料堆放区安保人员不
少于1 人),并设置24 小时值班门岗,进行不间断巡逻;建设期施工区域现场
监控,现场布置远程无线视频监控终端,满足大唐集团公司智能视频调度融合平
台视频数据接入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详见采购文件附件关于印发《中国大唐
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建设项目视频监控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大唐集团工
〔2024〕38 号)文件);
(h)按照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建设项目“四优工程”创
建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开展“四优”工程策划及实施,影像资料收集、
制作。按照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审及推荐办法开展工程策划及实施,影像资料收
集、制作、申报并承担相关的费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标准并承担
相关的费用。
(i)投标人负责光伏区现场抽检、并网、试运、移交、质保、培训及配合
后评估、审计工作等。
(j)除环水保外其余专项消防、职业卫生、安全设施等验收报告的编制、
评审、验收。项目管理,施工期环水保监测,工程消缺,工程移交生产,性能质
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内容。同时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
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
(k)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消防(备案、验收)、劳动安全和
职业卫生、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施工期(编制、评审、备案))、防雷检
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专项验收、工程档案竣工移交、验收和竣工验收;按照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要求,项目全容量并网后6 个月内完成环水保验
收、3 个月内完成工程总结算,3 个月内完成工程移交生产。施工所需临时用水
及永久性生活用水、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道路等许可和批准以及其他相关
所有手续办理的工作,负责配合招标人完成水保环保验收、档案验收、安全专项
验收、职业病专项验收的迎检接待、会务等并承担其费用;
(l)大松坪光伏项目、楠木村光伏项目35kV 集电线路,与220kV 送出线路
打捆完成两个项目35kV 集电线路工程的核准、环水保手续、永久用地手续以项
目业主名义办理,费用列入暂估价;大松坪、楠木村光伏集电线路工程永久用地
的征租地补偿、青苗及林木补偿协议手续,其相应补偿费用由其他标段投标人负
责,本标段为大松坪、楠木村光伏35kV 集电线路办理依法合规开工手续提供条
件。
投标人用于工程内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应保证左岔光伏电站满足并网技术标
准及要求,投标人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采用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的
先进光伏产品。
2.7 工作分界点:
(1)供货界限:招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详见专用条款附件二:发包人提
供的设备和材料。
(2)施工界限:
(a)与德茂变的界限:500kV 德茂变构架引流线挂点,要求满足设计及规
范要求,并具备送电条件。
(b)与大松坪光伏界限:左岔升压站内35kV 进线柜,光缆分界点为通信柜,
(本标段包括电缆终端安装和制作,光缆熔纤;站内其他接入、调试由本标段完
成)。
(c)与楠木村光伏界限:左岔升压站外35kV 集电线路终端塔,光缆分界点为
升压站外35kV 集电线路终端塔,本标段包括电缆终端安装和制作,光缆熔纤;
站内其他接入调试由本标段完成。
(d)与大松坪风电的界限:左岔升压站外35kV 集电线路终端塔,光缆分界点
为升压站外35kV 集电线路终端塔,本标段包括电缆终端安装和制作,光缆熔纤;
站内其他接入调试由本标段完成。
(e)道路界限:升压站进站道路(含大件运输道路)修缮、加固在本标段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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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承装类二级和承试
类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 年第30 号令)相关要求(2025 年12
月31 日前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在对应的新的等级范围内有效)。
3.2.2 企业业绩要求:近5 年须具有2 个及以上20MW(或MWp)及以上(平
原荒漠/山地/农光(含林光)互补)光伏电站已竣工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已竣工EPC
总承包业绩。
3.2.3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
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1 个及以上20MW(或MWp)及以上
(平原荒漠/山地/农光(含林光)互补)光伏电站已竣工施工总承包或已竣工EPC
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
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施工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
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
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监
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竣工验收证明中须有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
认可)。
(3)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
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
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
电子证书无效。
(4)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 注意事项:
3.3.1 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 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
有竣工验收时间的,以签字盖章中的最晚时间为准;签字盖章无时间的,以竣工
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上述时间的不予认可。
3.3.3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4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5 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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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
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
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7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
的除外)。
3.3.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
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
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11 月18
日至2025 年12 月02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