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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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山西省临汾市蒲县乔家湾镇和黑龙关镇境内。
2.2 项目规模:4*300MW。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需调整工期,则相应调整供货期。
2.4 招标范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格要求:
1)生产厂家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年生产能力在10万吨以上,并提供由县级及以上发改局出具外加剂生产能力证明或环保局出具的环评报告;
2)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提供2022年以来(连续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每年至少一份;报告符合(DL/T5100-2014)《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标准。
9.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未体现合同签订日期视为无效业绩)至少具有1项减水剂和引气剂的供货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发票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其他要求:同一个生产厂家对本标采购的外加剂,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同一个代理商对本标采购的外加剂,只能代理一个生产厂家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均被否决。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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