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联合公司贵州项目重审阶段诉讼代理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T-202509-000034
二、采购单名称:华电联合公司贵州项目重审阶段诉讼代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单位:华电联合(北京)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谈判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参与截止时间:2025-09-04 23:00
八、报价截止时间:2025-09-08
九、服务开始时间: 2025-09-20
十一、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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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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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华电联合(北京)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华电联合公司贵州项目重审阶段诉讼代理服务项目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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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资格条件内容:
1.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含年检页。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
5. 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网站截图。
6. 供应商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网站截图,截图包括:基本信息、年度检查考核信息、行业处分信息、体现律师人数及分所数量的信息。(评审期内)
7. 律所注册成立需10年及以上。
8. 律所执业律师需50人及以上。
9.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3名及以上持有律师执业证的律师,其中主办律师应为合伙人(合伙所)或主任(个人所或国资所)。
10. 供应商需提供2020年至报价截止日,至少1项重审业绩或1项贵州区域案件诉讼代理的相关工作经验和案例(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含:合同封面、采购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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