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厂区道路修整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0
(招标编号:CHDTDZ022/17-QT-129)
一、 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厂区道路修整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可门港区
2.2 项目规模:4×6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土建工程-厂区道路修整(CHDTDZ022/17-QT-12901):厂区内部道路工程包含但不限于道路设计、标线工程、道路病害处理、沥青路面工程、新增部分(侧排雨水井、地埋雨排水管、地埋线路、管路无缝钢套管等)、人行步道、恢复拆除项目(路沿石、绿化、地面)等。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土建工程-厂区道路修整】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00
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沥青道路工程改造或新建业绩,需附上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6-20 09:50到2025-06-27 。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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