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工程承揽煤制油公司油品罐区及火车站台装卸区VOCS治理项目内浮盘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工程承揽煤制油公司油品罐区及火车站台装卸区VOCS治理项目内浮盘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104594,招标人为神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目前煤直接液化生产能力为108万吨/年,神华煤直接液化工艺在关键技术和核心设备方面,采用了全新理念和设计,具有重大创新和极高的可靠性,该工艺以煤为原料,采用纳米级催化剂,在供氢溶剂作用下,通过高温、高压加氢反应,将煤炭中的大分子转化为小分子,再对煤液化产物进行加氢提质、分馏处理及产品调和,主要生产石脑油、柴油、汽油、液化气和煤液化沥青产品,副产液氮、液氧、粗酚等。
本次招标范围:20台储罐的内浮盘设计、供货及安装,以招标技术文件要求为准。
2.1.1交货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旗上湾马家塔煤制油公司厂区内。
2.1.2交货期:第一批2025年7月15日前,全部2026年12月30日前(分批完成)。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应用在储罐(储罐容积≥20000m³)的全接液双盘内浮盘供货(或销售)合同业绩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均已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5-22 :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5-27
: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手机:1891107820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lc@dlswz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