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电奉贤平高食品4.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三个项目轻质光伏组件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T-202505-000631
二、采购单名称:上海华电奉贤平高食品4.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等三个项目轻质光伏组件采购
三、采购单位: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采购中心
四、采购方式:公开谈判采购
五、采购类型:货物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参与截止时间:2025-05-25
八、报价截止时间:2025-05-28
九、交货时间: 2025-05-31
十一、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用途 |
1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采购中心 |
轻质光伏组件集采 |
13% |
520Wp轻质柔性光伏组件 |
项 |
1 |
十二、资格条件内容: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 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厉害关系;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 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近三年(近三年指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应有1个新型光伏组件(组件光电转换效率不低于19.5%)的供货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供货范围、组件性能指标、签字盖章页等)
9.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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