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苏公司南京电厂及南京热电厂SCR脱硝催化剂再生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9
华能江苏公司南京电厂及南京热电厂SCR脱硝催化剂再生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5-1-176-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江苏公司南京电厂及南京热电厂SCR脱硝催化剂再生服务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南京电厂、华能南京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华能南京电厂本部1号机组由前苏联塔甘罗克红色锅炉厂设计制造,型号为ΠΠ-1000-25-545-KT,超临界压力、直流、一次中间再热、平衡通风、固态排渣。锅炉采用单炉膛Π型布置,全悬吊结构露天布置。锅炉原设计煤为晋东南贫煤,配置两套中储式热风送粉的制粉系统,2009年,南京电厂进行了低氮燃烧改造,并改烧烟煤褐煤的混煤,改造后设计煤种采用大同煤,校核煤种为平朔煤,目前日常用煤来源较杂,采用微油点火系统,油枪稳燃。对南京电厂2号机组SCR脱硝第三层(最下一层)旧催化剂模块(体积量119.07立方、70个模块)从脱硝装置中拆除、再生及迎风面硬化、旧催化剂及再生后新催化剂的装卸和运输、再生后新催化剂模块安装、模块组型钢局部焊补组装、催化剂上下密封拆除更换、反应器清灰等。对经双方见证确认不具备再生条件的旧催化剂单元体(按总体积量10%以内,即11.9m³)进行无害化报废处置并提供新催化剂进行补全,超过10%补充量提供再生催化剂以满足现场实际需求,负责另提供新催化剂备用测试块20块,20孔,节距7.6mm,测试块尺寸150mm×150mm×1050mm,包括供货及运输、接卸及复装。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进行工厂化再生催化剂及其必要的配套服务(再生、试验及检查、往返运输、反应器内密封件等)工作。
华能南京热电有限公司脱硝系统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对南京热电#2、#3机组SCR脱硝催化剂(约272 m3)再生及其配套项目招标,每台炉各84个模块(体积量为136m3),共计168个模块(体积量为272 m3),脱硝催化剂采用工厂再生方式,对不能再生使用的催化剂进行无害化处置,并补充相应的再生后催化剂。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进行工厂化再生催化剂及其必要的配套服务(再生、试验及检查、往返运输、反应器内密封件等)工作。
2.2 计划服务期:南京电厂自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通知开工后20天内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南京热电厂自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通知开工后30天内完成,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3 范围: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江苏公司南京电厂及南京热电厂SCR脱硝催化剂再生服务招标标段包1。
2.4 投标人如需跨省运输催化剂,须充分考虑到服务期的问题,必须在之内办理好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联单,不得影响招标人厂内项目进度。如耽误项目进度,由此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投标人全权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须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有效的CNAS认证资质证书,检测能力范围包含脱硝催化剂(须提供资质扫描件及附页),同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资格能力:投标人或联合体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物类别:废弃SCR脱硝催化剂(HW50,772-007-50)。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自2015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燃煤机组脱硝催化剂再生业绩(业绩必须是投标人与业主方直接签订的合同,不得为分包合同),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起至2025年
止。
获取方式:
【电子招标】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招标】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时00分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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