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19
(招标编号:CHDTDZ008/18-SJ-010)
一、 招标条件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津巴布韦中部奎奎市。
2.2 项目规模:总规划规模为100 MWp,本项目本期计划建设 100MW 级光伏电站作为冶炼厂自备电源,余电上网。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测绘:由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进度自行确定测绘完成日期,但不能影响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交图进度。
初步设计阶段:合同签订后1周内提供全部初步设计图纸。
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开工后施工图纸必须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根据项目三级进度设计单位应提供全部施工图卷册目录及交付时间。
接到招标方的开工通知后7天内提供满足开工要求的图纸。相关内容由招标方和设计单位共同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确定,满足招标方要求。
2.4 招标范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勘察资质之一: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
9.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10.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来承揽(投运)的境外类似的光伏或送变电项目勘察设计业绩不得少于2项。
①合同扫描件主要信息应至少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主要工作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用户证明扫描件须由用户盖章,可以是投运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②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手机等);
③合同字体若不是中文,递交的材料中要求至少有中文翻译对照版,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性材料的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平台注册。
第二步:网上登记及标书获取。(注:未曾在中国电力商务招标网www.dlswzb.com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注册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附件以及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 灿
手机:15001093085
电话:400-889-6261
传真:010-58043585
邮箱:wangcan@dlsw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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